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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日期:2019-04-17 来源: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月10日,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洪湖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洪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毛绪亮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市政府路口、爱国路与望江路路口、人民路与望江路路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等处,就交通渠划、车辆停放、十字路口红绿灯配置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了解,并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洪湖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弘瑞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分别汇报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2018年,洪湖市共处理交通违法行为207241起,非现场录入数169426条,现场录入37815起,其中查处酒驾631起、醉驾62起、毒驾4起、超载546起、假套牌86起、强制报废46起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警情及事故处理与去年同期下降。
在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后,参加视察的代表们对坚持政府主导、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工程、缓解交通拥堵,开展综合整治、筑牢安全屏障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出了许多综合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视察组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协调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兼顾好安全与畅行的关系,把握好法规与实际相结合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交通设施设置,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刘同民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法律法规。以“文明交通,礼让出行”为核心,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措施,宣传引导市民增强关爱生命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要加大交管力度,常态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聚焦重点路段、时段,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大路面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打严惩酒驾、醉驾等行为,绝不姑息;要加大整改力度,根据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市人大代表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意见反馈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整改。要加大部门联动,推动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要加大交通智能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渠化设计,科学合理配置交通设施,最大化提升通行效率,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