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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日期:2019-04-08 来源: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21日,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洪湖市副市长陈祥,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及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洪湖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2018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克难攻坚,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市环保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需要以更加重视的态度、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抓好污水治理、长江大保护、空气质量提升,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抓住“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国家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要以从严从实的态度抓污染防治,依法依规从严打击非法排放,从实际出发,对生活污水、垃圾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