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6-01-2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肖志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加快荆州振兴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