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如何行使地方立法权

日期:2016-01-22 来源:荆州日报

——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代表徐前权谈立法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省人大的授权,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本次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还将表决通过《立法条例》,这将成为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荆州可以从哪些方面开展立法、如何通过立法更好地推动荆州经济社会发展?昨日当选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市人大代表徐前权,接受了记者采访。

荆州地方立法的意义?

“荆州立法权取得后,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地进行立法,这对荆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徐前权说。

作为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和知名律师,徐前权有着深厚的法学积淀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指出,不同的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立法很难完全适应各地的具体情况,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面临着“有法难依”的困境。

徐前权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地方政府开展工作将更具操作性,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将人民的意志上升为法规条文,更好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荆州哪些工作亟需开展立法?

从今年起,荆州可以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开展立法。

“特别是对历史文化保护进行立法,对古城荆州的意义尤为重大。”徐前权表示,作为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古城正在与其他几座古城一起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制定专项保护法规是申遗的前置性重要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荆州发展实际,着手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和5年立法规划。”徐前权说。

荆州立法会不会“有权任性”?

立法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权力,同样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

徐前权介绍,地方立法前提要求是不与宪法、法律和其他现行法规、规章相抵触,并且立法时还需要经过征集民意、科学论证调研等程序,再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最后再由省人大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等一系列步骤。荆州立法将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