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与宪法权威的维护

日期:2015-12-08 来源:荆州日报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处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法的核心在于普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在2010年如期形成,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立了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旨在弘扬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民意识,彰显宪法尊严。例如,西班牙将公民投票通过民主宪法的日子定为国家宪法节,这一天议会两院开门纳客;丹麦在宪法日悬挂国旗;韩国纪念宪法的活动也相当有特色,在学校和公共场所进行宣传,让公民感受宪法的阳光雨露。这类节庆纪念表明,宪法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巨大成果,是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和国家意志的象征。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部宪法,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执政党的主张。在宪法指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经济稳步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但同时也应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由于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更由于宪法在整合国家权力、政治架构和权力运行,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民主政治的完善,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因此,宪法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进一步凸显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宪法的社会氛围和力量源泉在民众心里,公民的宪法意识是宪法实施的基础。恪守宪法原则、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强化宪法实施,基本前提是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信仰宪法,让宪法走下神坛,进入千家万户。在每年的宪法日,通过开展各种学习、宣传和纪念活动,让民众学习宪法、接触宪法、感悟宪法,使抽象的宪法文本与实实在在的权利自由联系起来,让宪法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这样,公众不仅了解宪法的历史和宪法精神,更能体验到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而这种感性认识,正是形成人人敬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的基础。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视。宪法是法治国家的标志,没有宪法,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宪法确立民主的国家制度,有了民主,法治国家才得以建立;民主这个国家制度的基石,也是依赖宪法来维护和保障的;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宪法还确立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建议设立国家宪法日,体现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有利于更加注重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宪法和宪法实施置于更加重要的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助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综合考虑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公众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而执政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愿望需主要通过宪法这个平台表达出来,通过宪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设定价值目标、凝聚社会共识、协调利益关系,并通过宪法实施来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依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过去我们说建设现代化,是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现代化,或是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角度提出的现代化,而新目标是从国家制度层面提出的涉及整个国家体制的综合意义的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能力是检验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是否比较完善、比较定型的重要标志。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才能从根本制度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助于推进宪法实施。习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保证公民权利不受侵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更加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