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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大常委会:把脉问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日期:2014-07-29 来源: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水污染的风险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饮水安全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保护好饮用水源越来越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6月5日,在第4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决议》。

常委会议一致认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大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饮用水源的保护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常委会会议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出七味“药方”。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认识到抓饮用水源保护,就是在保障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保护饮用水源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将《环保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内容,通过深入、细致、持续的宣传,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和一致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我市水资源分布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抓紧划定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提供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源安全负责,严格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规范地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为确保洈水流域的水安全,今年内务必完成《松滋市洈水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的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打牢基础,加强饮用水源监管能力建设。从2014年起,市人民政府要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列入专项资金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不断加强环保、卫生、水利、畜牧等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预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对饮用水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全市已确定的2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每年发布一次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水利部门负责加强全市水资源的综合评价工作,并做好全市江河、湖泊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全市各水厂出水水质检测,每年发布一次全市饮用水出水水质状况公报。其他相关部门都要提高对水安全的监管能力,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四是防治结合,强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专项治理。针对饮用水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出台的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文件和做出的相关部署,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并力求取得明显成效。要重点整治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水法》、《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辖区内的一切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2013年要重点整治影响洈水水质安全的几大污染源,依法取缔上游非法生产的小造纸厂,全面规范上游工矿企业排污行为;全面治理库区畜禽养殖污染、取缔库叉水面承包养鱼行为;全面规范库区机动船只营运,取缔无证无牌等非法营运船只,强化管理,坚决杜绝机动船油污现象。同时要对北河水库、南河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取缔畜禽养殖、企业排放等污染源。要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源头控管机制。严格项目准入,认真执行“环保第一审批”制度,着重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环保、水利、住建、卫生、畜牧、水产、农业、林业、发改、经信、国土、工商、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定期碰头,研究解决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重点抓好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工作,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为重点,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全面管控农业面源污染。要试点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由市人民政府设立配套专项资金,主要对饮用水源地停止耕种、禁养畜禽、项目搬迁安置等进行补偿,对遭破坏的饮用水源地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五是统筹兼顾,合理利用水资源。要节约优先,综合利用,在全社会树立牢固的节水意识,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全市水资源,建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学发展观。要建立并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无论工业用水还是饮用水,取水点的设置必须经相关部门的专业评价和审批许可。要优先保护饮用水源。水资源的保护,以饮用水源的保护为重中之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一切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要积极开发备用水源。要加强我市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的保障水平,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根本措施,就是把备用水源地的建设作为我市饮用水源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现在开始,积极着手研究和准备。

六是强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要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快进度,消除死角,力争2015年前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要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科学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地。要加强对小型水库、溪流等农村供水水厂水源地的监测和保护,防止水源污染。要加强农村供水水厂运行管理,定期对出厂水质进行监测,保障供水安全。

七是严格考核,加大问责力度。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将定期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工作汇报。市人民政府要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问责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及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单位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并对所在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 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