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年挽回经济损失逾700万元松滋市检察院工作受到人大代表肯定

日期:2014-07-28 来源:江汉商报

  本报讯(记者 蔡莉 欧阳林特约记者 严勇 通讯员 彭巧媛)一年内,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3件2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昨悉,松滋市检察院获评该市“十大人民满意单位”光荣称号。

据介绍,2007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呈现出了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该市检察院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5件340人,同比上升33.3 %;决定和批准逮捕215件309人,上升32.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9 件285人,同比上升36.3%;提起公诉167件260人,上升53.3%。提前介入重大黑恶势力案和严重暴力犯罪案30件35人,及时批捕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9人,提起公诉41人。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3件2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据悉,在该市开展的“十大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中,该市检察院的工作受到该市人大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