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严把“五关”实现“三化”

日期:2014-07-28 来源: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要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近日,在多年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松滋市出台具体办法,严格规范“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让司法更透明、更阳光。

办法规定,组织此项活动要严把代表组成、旁听案件选择、案件评议、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五关”。

据了解,松滋市坚持从驻松的省人大代表、荆州市人大代表和本市人大代表中选择参加人员,确保其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每次旁听庭审前,根据案件类型选择比较熟悉该领域的人大代表8至10人组成旁听小组,由内司委在旁听前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训;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作为重点旁听案件,特别是注重把旁听案件与学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努力达到“旁听一起案件、带动一次宣教、影响一批群众”的目的;在旁听庭审之前向代表发放评议表,由代表对庭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评议内容包括庭审程序方面重点评议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庭审驾驭能力方面重点评议庭审节奏把握和指挥是否得当、庭审形象方面重点评议法官仪容仪表是否庄重、审判结果方面重点评议裁判是否说理清楚等四个方面。并将人大代表的评分作为法院内部庭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每次庭审结束后,由内司委召集旁听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并将代表对庭审和案件处理情况的意见、建议综合后,分别向法、检两家进行反馈。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不单个向“两院”提交建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庭审情况反馈意见后,进行认真分析,积极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办理情况报送市人大内司委。

近两年来,松滋市一直在努力探索“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实施办法,全市先后邀请人大代表216人次旁听案件庭审55件,仅今年元至四月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41人次旁听庭审10件。

“通过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形成了代表广泛参与、法院积极配合、当事人普遍信服的良好局面,为人大代表和法院搭建起良好的沟通平台,为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地开展司法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松滋市人大法工委胡主任介绍。

当事人得公正,司法机构赢民心。去年,在由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两服务两建设”民意调查活动中,该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均荣获“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 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