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建明辞职请求的议案

日期:2015-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接省委通知,李建明同志另有任用。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15〕27号)文件和李建明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李建明辞去荆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7月6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