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贯彻执行《禁毒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5-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副市长周振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全市贯彻执行《禁毒法》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禁毒工作主要情况

《禁毒法》自2008年6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坚持“打防并举、多管齐下、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以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为主线,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落实戒毒措施,深入推进禁毒管理整治,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7年来,全市禁毒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禁毒会战为载体,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204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200人,收缴各类毒品362.43公斤,查处吸毒人员14175人次,累计强制隔离戒毒7303人次,社区戒毒3285人次,社区康复1735人次。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全市3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42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23人,比2008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禁毒法》实施头4年相比分别上升132.9%和50.8%。通过强力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群众禁毒意识普遍增强,禁毒部门对吸毒人员的管控能力大大提升,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案件有所下降,毒品的社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从2011年的全省垫底逐年攀升至全省第5位,增幅全省第一,创历史最佳成绩。

(一)健全禁毒机制体制。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并将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措施落实。特别是《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注重解决制约禁毒工作长远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机制性问题,保障了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定期研究禁毒工作。市政府坚持每半年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禁毒工作汇报,研讨禁毒工作对策。《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11次听取禁毒工作情况汇报,作出一系列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举措,并形成“禁毒六条”会议纪要。李建明、吴方军、康均心、周振武等市领导先后32次深入市禁毒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戒毒所和基层社区康复点进行实地调研,要求全市禁毒系统从源头抓起,加大对贩毒案件的查处,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吸毒人员收戒管控,减少社会危害。二是严格落实机构人员。深入贯彻“中央6号文件”和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禁毒工作体制,加强禁毒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在禁毒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禁毒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禁毒委员会,设立禁毒办公室与公安禁毒部门合署办公,部分乡镇(街办)也设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市禁毒职能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升格为副县级,内设综合、缉毒、禁毒等三个正科级大队,设立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共配备民警35名,职工24名。除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以外,其他县市区公安(分)局均成立了禁毒大队,全市共配备专业禁毒警力88名,占公安机关总警力的1.8%。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建设。将全市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和综治考评“一票否决”范畴。《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共安排经费2200余万元用于禁毒工作保障(其中市本级1343万元),另投资近2000万元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中心建设。从2013年起中省每年转移支付禁毒补助专项资金125万元,全额保障禁毒工作开展。制发《荆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出台《荆州市禁毒工作责任制》,各级禁毒成员单位按照“抓线”“包片”“挂点”要求,共对口联系234个乡镇(街办)和村组,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邮政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帮扶联系点督导调研,分别拿出专门资金1至2万元在帮扶点开展禁毒工作,构建了“大禁毒”工作格局。

(二)履行社会禁毒职能。一是持续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切实封堵毒源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禁种铲毒工作法定职责,坚持“春抓播种、夏抓踏查、秋抓收获、冬抓宣传”,增强“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严密防范毒品原植物的非法种植。公安机关对接到的相关报警线索,坚决做到“及时出警、及时取证、及时铲除、及时销毁”。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踏查活动5000余次、出动人力20000余人次、车辆8000余台次,共铲除罂粟近11万株。通过禁种宣传和实地踏查,巩固已取得的禁种铲毒成果,实现了“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监管力度,切实封堵制毒渠道。组织公安、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坚持深入涉及易制毒和精神麻醉药品经营使用企业,联合督导检查,重点突出麻黄碱、丙酮等6种高危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等环节的检查管控。通过在企业建立信息员,定期开展检查监管,完善企业专管责任制,规范台账管理,严把进出口关,杜绝易制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共受理监管预警信息1380余条,依法对27家违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三是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切实封堵销毒渠道。组织公安、文化新闻广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无毒娱乐服务场所评比活动,采取签订责任书、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联合执法、高限处理等办法,落实场所禁毒管理机制。歌舞娱乐场所普遍建立内部巡查制度,张贴禁毒警示标牌。组织公共娱乐场所吸贩毒专项打击行动,清查公共服务场所5812家,依法查处涉毒场所240家,停业整顿137家,行政处罚吸毒人员3700余人。同时,依法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货物交运检查,严密防范贩毒分子利用邮寄渠道贩运毒品,堵截毒品流入。

(三)加强禁毒执法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毒品犯罪的主力军作用,持续推进缉毒破案、禁毒管理和禁吸戒毒工作。一是强化目标攻坚。注重涉毒案件经营深挖和跨区域延伸,坚持打团伙、擒毒枭、摧网络、断通道,不断强化禁毒破案攻坚能力。开展跨区域联合侦查和联动协作,成功侦办公安部、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29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07名,缴获海洛因和麻果共计55.8公斤。二是强化堵源截流。市禁毒办牵头铁路、交通、林业、海关、邮政、金融、公安等部门成立堵源截流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湘鄂边界、襄阳铁路公安情报协作会议,建立协同作战、毒品源头流向情报信息共享、毒品案件轮流侦办、案件跟踪问效、跨部门协作等工作机制,推动毒品查缉从区域化、部门化的传统模式向整体化、系统化、常态化、机制化模式转变。组织禁毒部门加强与荆州海关、襄阳铁路公安处、市邮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公开查缉行动,共破获堵源截流案件25起。在二广高速东岳庙收费站成功破获吴某涛、徐某华特大运输毒品案件,缉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麻果4.226公斤,斩断了一条从云南至荆州的地下贩毒通道。三是强化打击行动。公安机关坚持情报引导查缉,查缉扩线侦查,落实地区、部门、警种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不同区域、不同战线、不同环节的联查联控体系,强化禁毒专项打击行动。在去年公安部部署的全国公安机关百城禁毒会战中,全市禁毒系统持续掀起禁毒风暴,破获毒品案件数、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员数、查获吸毒人员数、强戒吸毒人员数等四项数据同比分别上升190.5%、554%、214%和103%,在全国109个参战城市中处于第66位、在全省处于第3位,受到省禁毒委、省公安厅表彰奖励。四是强化外流整治。出台《整治外流贩毒指导意见》,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整治外流贩毒实施方案》,严格属地责任,对外流贩毒人员逐一摸清现状,实行“四包一”措施。加强外流贩毒高危、前科和重点人员的全国轨迹联查、临控、碰撞比对。从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外流贩毒专项行动,对盘踞在重点省份的荆州籍毒贩实施“拔钉子”行动,共破获毒品案件160起,打掉10人以上的贩毒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3人,外流贩毒35人。2014年11月13日,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局长周振武约谈了公安县埠河镇、监利县朱河镇等10个外流贩毒较为严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外流贩毒人数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降低毒品社会危害。以“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强对吸毒成瘾人员收戒,大力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禁毒实效进一步显现。2013年,石首市被评为全省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沙市区解放街道荆襄河社区被评为全省社区戒毒(康复)示范点。今年6月25日,沙市区解放街道荆襄河社区再次被表彰为全国禁毒先进集体。一是推进吸毒人员普查和收戒行动。按照“应收尽收、满员收戒”的要求,采取“公秘结合”“信息化手段比对分析”等多种措施,组织全市社区民警、禁毒社工、居委会干部对辖区吸毒人员开展普查摸排,累计登记上网吸毒人员10754名。严格“逢嫌必检”“凡发现必录入”要求,对发现、查获的吸毒人员全部录入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全部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新发现吸毒人员3840名,责令社区戒毒(康复)2537人。二是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共投资近2000万元修建公安禁毒支队办公楼、戒毒康复中心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劳动康复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依托戒毒康复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建成集戒毒矫治、技能培训、劳动康复为一体的荆州戒毒康复体系,已累计收戒强制戒毒人员、自愿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2108人次,戒毒巩固3年以上910人。三是推进社区康复戒毒工作。出台《创建中心戒毒社区指导意见》,从搭建管理模式、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出规范。建立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指导、教育宣传等“六位一体”的立体管控网络。在全市涉毒的75个乡镇(街办)组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备专兼职人员,狠抓吸毒人员帮教转化。2012年起实施“吸毒人员关爱救助行动”,新增就业安置阿片类吸毒成瘾人员923名,资助因毒致贫家庭42个,救助严重病残吸毒人员145人,扶助无业戒毒(康复)人员966人,吸毒人员列管率达90%,监管帮教率达85%。四是推进戒毒医疗服务工作。市禁毒委牵头医疗卫生、疾病防控等部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着力强化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工作,在全市共建立6个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帮助戒毒康复人员戒断毒瘾、融入社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治疗药物戒毒人员4664人,在治人员1664人,维持治疗率达到90%。

(五)突出禁毒宣传工作。一是以《禁毒法》为重点,大力推进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以“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开展《禁毒法》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宣传部、教体、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广电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坚持把《禁毒法》《戒毒条例》纳入年度宣传和普法计划,利用网络和手机媒体,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广泛开展合成毒品危害普及教育。共张贴禁毒宣传图片8400张,发放宣传资料7万份,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戒毒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禁毒社工和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宣传普及毒品致病机理、严重危害和防范技巧。二是以青少年为重点,大力推进面向重点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公安、教体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依托“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青少年远离毒品”和“小小禁毒志愿者”行动,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30次,发放印有毒品预防知识的学习用品6200份,组织禁毒志愿者行动135次,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全市公安机关会同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娱乐场所管理、从业人员禁毒承诺和教育培训等活动112次。2012年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倡导阳光娱乐理念宣传45次,受教育人员达5000人次。铁路、交通运输、司法行政、卫生、民政等部门在车站、广场、宾馆、网吧、大型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及交通要道、交通工具上,张贴宣传品1.2万份,播放公益广告4500余条,提高禁毒信息在公共场所出现的广度和频率。三是以媒体宣传为重点,大力推进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社区民警、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开展“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城乡结对 让爱回家”“携手肃毒害 共圆健康梦”等活动140余场次。以禁毒宣传小分队为主要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六进”活动340余次,以毒品问题突出地区、部位和场所,容易发生涉毒问题的城镇乡村、娱乐服务场所、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230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毒严打整治取得的重要战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敦促毒品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努力形成震慑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

二、当前禁毒形势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国际毒品形势继续恶化、国内毒品来源多元化、毒品滥用多样化趋势明显,受国内外毒情影响,我市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毒品案件总量呈上升趋势。受境内外毒情恶化影响,我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近几年,全市每年破获的毒品刑事案件平均在300起左右,抓获犯罪嫌疑人在240人左右。2014年破案数超过3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突破430人,破获毒品案件数、抓获人员数、缴获毒品数接连走高。二是吸毒人员基数较大并呈继续增长态势。截止2014年底,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0754人,无未染毒乡镇,万人占比居全省第六位,绝对数仅次于武汉居全省第二。吸食毒品人员继续增长,尤其是滥用合成毒品人数增长较快。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的人数是吸食传统毒品人数的1.63倍,2008年至今的7年间增长了3.69倍。三是毒品诱发社会问题日渐凸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等个体案件的涉毒数量越来越大。吸贩毒群体与“两抢一盗”“黄赌枪”等高危群体交叉关联,涉毒问题诱发产生了大量治安和刑事案件。据统计,全市每年近10名吸毒人员非正常死亡,数十人脑部神经受到不可逆转性损害,三分之一的吸毒家庭倾家荡产,超过5亿元的社会财富被耗费,诱发了40%的侵财案件。四是贩毒手法隐蔽性、暴力性趋强。庞大的毒品消费需求和巨额暴利刺激,毒品走私贩运活动持续高发,贩毒人员利用互联网兜售毒品、制毒原料、设备,甚至公然传授制毒方法。利用邮寄、物流渠道运输毒品的案件持续增长,利用孕妇运送毒品案件增多,毒枪合流案件偶有发生,贩毒手法隐蔽性,暴力性趋强。五是涉毒人员打击处理难度较大。吸毒成瘾者往往患有各种严重传染疾病,或采取吞食异物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而我市当前无传染病吸毒人员专门收押场所,外地监管场所依法拒收,部分吸毒者以此为“护身符”反复作案,“家人管不了、法律制裁难”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实禁毒机构。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按照《禁毒重点整治办法》规定,建立完善乡镇(街办)禁毒委和禁毒办,严格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禁毒委主任,强化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支撑。按照“任务再加大,督查再加压”的思路,强化乡镇(街办)禁毒工作职能,确保乡镇(街办)有禁毒办、村级有禁毒点、组上有联络员。同时,将禁毒工作纳入村居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做强做实基层基础禁毒工作,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国家禁毒委《禁毒工作责任》规定,《禁毒重点整治办法》,明确党政领导责任、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禁毒办指导责任,狠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严格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毒品问题突出、工作措施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关注的地方党政领导、政法综治干部视情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笼子管理、一票否决,直至追究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推动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夯实康复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见》,按照1:30的标准配齐禁毒专职社工,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编制、经费,确保乡镇(街办)担负起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回归吸毒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落实帮教管理责任,坚持“不抛弃、不放弃”,形成“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回归社会”的就业帮扶模式,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复,杜绝重新“戴帽”。

四是保持严打态势。选优配强禁毒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禁毒主力军作用,以“全警缉毒”态势严打毒品犯罪,严治外流贩毒,严控吸毒人员。组织公安禁毒部门持续开展禁毒会战,做到“有毒必查、有毒必禁”。同时,按照“应收尽收、满员收戒”的原则,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以“场内循环”模式减少吸毒人员滞留社会,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不断减少社会毒害。

五是深化宣传教育。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契机,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禁毒宣传职责,探索建立监督考核和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探索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机制。协调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规范禁毒志愿者工作,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完善招募、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通过更有吸引力的项目、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引导禁毒志愿者自觉投身禁毒人民战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市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全市实施《禁毒法》及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人大和各位代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将实施《禁毒法》及禁毒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助推“壮腰工程”的重要抓手,为加快荆州振兴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