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报告

日期:2015-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农业局局长黄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几年,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努力构建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14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综合合格率97%以上(综合合格率达到98.93%,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确保省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今年6月,松滋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洪湖市通过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市)验收,公安县和洪湖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工作全面启动并顺利推进。重点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在强化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上下功夫。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会议宣贯、培训强化、短信提示、媒体报道、送法律下乡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持续、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同时,针对农事季节特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组织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2014年,全市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多份,现场接待解答群众咨询1.2万人次,举办各类培训260多场,参训人数2.6万多人次。今年1—6月省市新闻媒体共宣传报道47次,举办各类培训360多场,参训人数1.3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万多份。通过宣传培训,广大干部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增强,已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责任落实,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上下功夫。按照省政府及省农业厅要求,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职责,初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每年市县乡政府、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局与荆州城区农产品生产主体之间,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根据责任状和考核内容,每年组织开展5次以上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活动。实行农业、食品药品、粮食、工商、质监等部门上下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市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全市8个县市区争取国家项目建立检测中心(站)并开展检测工作。市检测中心、松滋市检测站率先通过了省级 “双认证”。松滋市16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其他县市部分乡镇也逐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荆州中心城区、6个县市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超市建立了农药残留检测室,开展了自律性检测工作。一批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也购置了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开展了产地准出检测工作。

(三)加强检验检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和监督抽检常态化上下功夫。市农业局每年坚持对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市场的农产品药物残留进行例行抽查和监督抽检,并将荆州城区周边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重点区域,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作为重点时段,将市民关心关注的时令农产品作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2014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在全市14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共抽检农产品样品5782个,综合合格率98.93%,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荆州城区9个生产基地、15家经营市场共自检农产品样品10.78万批次,比上年增加11.7%,综合合格率99.54%。全市畜牧兽医部门共监测畜产品样品2.96万批次,完成国家和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监督抽样7309批次,合格率均达100%。监测2825家生猪养殖场(户)、3家养牛场、73家定点屠宰场 “瘦肉精” 快速检测猪尿、猪肝样品1.33万批次,合格率100%。农业部、省农业厅在我市监督抽检水产品样品100个,全部合格。今年1—5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农产品种植业样品1967个,合格率98.73%;水产品样品90个,合格率98%;畜产品样品90个,合格率100%。市畜牧兽医部门监测抽检32个畜产品和对1512个“瘦肉精”等违禁物监测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农业部、省农业厅在我市监督抽检水产品样品57个,合格率98.25%。荆州城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共自检农产品样品4.42万批次,合格率98.31%。市粮食部门加大主要粮食品种和异常气候下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作力度,切实守信“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严防储存环节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对“军粮供应”、“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高人民群众消费产品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加强执法监管,在保障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上下功夫。一是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农业主管部门与农资经营企业签定质量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要求经营户做到“五有三无”,即有经营资质、有质量承诺书、有农资经营须知、有完整的商品购销台账和规范的经营档案、有合格的检验证明,无假冒伪劣产品、无明令禁止和来源不明的农资产品,无坑农害农事件,并对限用农药实行实名制销售。开展乡镇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工作,通过标准化门店的评选、授牌,增强农资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建立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监督档案和产品、饲料原料备案制,实行一企一档。设立村级农资质量监测点,在全市聘请了200名农民信息员,掌握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情况,为开展监管提供信息。坚持开展“春秋农资打假”活动和“瘦肉精”、水产品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专项治理。2014年,全市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万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6725家(次),查处问题505起,立案查处237起,涉案金额1119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4起,责令整改341起。取缔了6家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水产苗种生产场。今年1—5月,全市农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285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4211家(次),查处问题57起,立案查处43起,责令整改39起,捣毁窝点1个,案件信息公开11件。2014年以来,工商部门取缔农资无证无照经营200户,受理消费者咨询783件,投诉50件,办理案件2068件,案值1883.2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件、移送人员4人。二是畜产品产地检疫监管方面:全面建立覆盖各乡镇的动物检疫申报点,落实协检员1097人。建立了产地检疫信息统一受理、检疫人员统一调度、检疫行为统一规范的检疫申报管理模式。建立了产地检疫与“瘦肉精”筛查检测同步制度,出台了“四不”出证规定(对规模养殖场出栏未经“瘦肉精”自检和监督筛查、运输环节来历不明、耳标和产地不符、无耳标的活畜均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三是屠宰检疫检测监管方面:巩固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制度,认真核查进场生猪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贩运记录等相关信息,建立生猪屠宰入场信息查验溯源管理制度,推广应用肉品质量安全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四是畜产品流通监管方面:每个集贸市场派驻检疫员,负责对上市肉品的查证验物。在荆州城区设立了三个禽类检疫站申报点,对城区销售的家禽实行集中检疫,合格产品凭证销售。在冷库、超市设立动物产品进销登记台帐并附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在超市加挂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示牌,建立了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跨省引进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流程、跨省输出种用动物检疫业务工作流程,有效防止了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五是病死畜禽监管方面:全面推行生猪发病死亡报告制度和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制度。已建成2个(松滋、监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建立散养户畜禽养殖和免疫综合档案,严防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和食物消费链。推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违法行为。

(五)加强制度管理,在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上下功夫。全市统一印制《种植业生产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和《水产养殖日志》,发放到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督促按照“四有”要求进行生产(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销售有标识、产地有证明)。在荆州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中把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作为项目建设重点。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分区包片、签约到场、责任到人、定期巡查”的要求,实行“一对一”监管和“一岗多责”式全程集成监管。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显眼处悬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监管重点单位”标示牌。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生鲜超市为重点,建立购销台帐,查验农产品产地证明、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开展农产品的自律性检测并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对于检测不达标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或进行销毁处理。2014年全市销毁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5.14万公斤。

(六)加强平台建设,在质量追溯和信息化监管上下功夫。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在荆州农业信息网开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页,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监测点41个。2014年上传种植业农产品监测数据6.42万条,检测合格率99.02%,与全市综合检测合格率基本一致。今年1—5月上传种植业农产品监测数据2.5万条,合格率99.21%。通过监测信息平台,农业部门能够实时监控荆州城区所有市场、主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做到及时预警、督办和处理。建成了以二维码标识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进入追溯平台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达到11家。市畜牧兽医部门建成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市县两级平台,建立电子检疫出证终端(电脑、打印机、宽带网络)122个,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辖区内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以此为基础,全市已建成市县乡村(场)四级畜牧业信息化监管网络,初步实现了从畜禽出生、养殖到销售、运输、屠宰、餐饮全程的信息化监管和溯源管理。在农贸市场开始推广使用以建立购销信息制度为重点的“一票通”,实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环节的追溯管理。

(七)加强标准化生产,在品牌农业建设上下功夫。近几年,市农业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紧密合作,围绕粮棉油、畜禽、水产、果蔬等优势特色产品,先后制定颁布农产品地方标准40多个。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重点,引导他们开展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认真实施“两清两减”工程(即清洁种植和清洁养殖、农药和化肥减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综防技术和生态种养模式,开展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目前全市共建立全国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1个(监利),部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95个,部省级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场80个,部省级水稻、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4个,市县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区4个。建成“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基地300多万亩、1500万头(只)。农业精品名牌创建取得突出成效,全市农产品有11个中国驰名商标、5个中国名牌、1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1个湖北名牌产品和56个湖北著名商标,“三品一标”标志农产品达到46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部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没有科学理性的认知态度,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积极性不高,少数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资经营者缺乏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使用违禁药物、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添加物的情况依然存在,生产记录不规范、未开展自律性检验检测的现象还较普遍。

(二)生产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工业废水污染、城乡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比较严重,对农业生产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成本高、难度大,成为制约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三)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体系不够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人手少、手段差、经费保障严重不足,特别是绝大部分乡镇目前还没有建立监督检测机构;二是监管难度较大,全市农业生产经营面广量大,农产品流通日益活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快速但规模不大、规范不够,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面对千家万户监管难度越来越大;三是执法手段较弱,重质量检测轻处罚问责现象比较普遍,“疏而不漏”的安全防线仍然十分脆弱。

三、后段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坚持观念引领,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坚持常年开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意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重点要抓紧建设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建立健全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

(二)坚持工作创新,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实行标准化门店建设、聘请农民信息员、例行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二是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严禁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检测结果按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布,引导市民安全消费;四是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水平;五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好监测结果的跟踪督办,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

(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农业环境监测,加强“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农药化肥投入,开展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抓紧制定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以龙头企业、大型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推广无公害、绿色种养技术和高效生态种养模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畜禽标准化养殖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三品一标”标志等农业品牌申报、监管工作,加快打造农业精品名牌。

(四)坚持齐抓共管,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链条。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全面构建责任体系。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明确农业、食品药品、粮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到衔接紧密、环节紧扣、不留盲区、形成合力。坚持市县乡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制度,年底进行严格考核结账,对出现质量安全事件的要实行严格问责。落实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精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要支撑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设施建设,提高监管检测执法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