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奋强同志任职的议案

日期:2015-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

雷奋强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审议决定。

市长:李建明

2015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