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15〕16 号文件和任万伦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决定接受任万伦辞去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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