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张立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5-09-21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张立宪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清华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郑文琦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
提请免除:
李涛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张立宪等同志简介(略)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汪存锋
2015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