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张立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5-09-21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张立宪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清华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郑文琦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

提请免除:

李涛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张立宪等同志简介(略)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汪存锋

2015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