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5-09-21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5年3月6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大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荆州市人大常委2015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受市长李建明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代表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任万伦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段昌奉、刘爱华、肖夕映、陈爱平、张钦,秘书长柳军及30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督查室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沙市区、松滋市、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荆州区、洪湖市的四位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易法新 任万伦 段昌奉 刘爱华 陈爱平 肖夕映 张钦 柳军 万必勤 万江平 王一举 王本波 王克军 王洪运

邓会友 邓建国 田新华 刘波 宋敦栋 张伟 张小平 张泽民 李早德 李静芹 杨忠洲 杨顺好 汪云霞 孟宪荣

罗中平 罗长喜 钟桦 章琼 傅铁海 童德泉 释心继 韩秀峰 熊小毛 蔡作富

缺席:

王圣发 叶昌保 张如前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