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孙少衡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

日期:2015-09-21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孙少衡的辞职申请,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孙少衡辞去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现提请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