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

日期:2015-09-21 来源:未知

(2015年1月13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和工作调研,促进了内务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工作开展了监督。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之前,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内司委全体组成人员到市中院听取了汇报,并调阅了部分案卷卷宗和庭审记录。通过调查、检查,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对他们确定的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和“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审判目标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改革创新、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内司委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安排三天时间分别到公安县、石首市、江陵县、荆州开发区等县(市、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到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商场等事故多发地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通过看现场、访民情、问责任、查整改、听汇报、提建议,有力促进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年底,为促进市公安局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我委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察看了沙市区胜利派出所、市局指挥技术大楼图侦室和网安支队,详细了解“天网工程”三级平台、监控室、“网上公安局”建设情况和网络安全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对公安工作提出了10多条意见与建议。

二、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了了解和推动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我委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月上旬,我委到市民政局调研了全市优抚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的工作汇报。调查组对市民政局在关爱弱势群体、做好雪中送炭、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针对我市优抚对象多、优抚标准偏低、优抚政策难落实等问题,提出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全面提高优抚服务质量等意见和建议。7月底,我委到市检察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检察院负责人在履行检察职能、严格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对市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特别是在打击职务犯罪、侵权渎职犯罪等方面要决不姑息、毫不手软,为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而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等建议。9月中旬,我委到市司法局进行了工作调研。认真调研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和戒毒场地交接建设等情况,并针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部门领导不够重视等问题,提出了要在年底前对普法教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办的建议。同时,我委又专门到市残联开展了工作调研。调研组对市残联“一班人”在关爱弱势群体、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敬业精神深受感动,表示要竭尽全力支持、帮助市残联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呼吁全社会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和残联事业的发展。

三、认真接待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上访案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上访是人大内司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我委始终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不断改进接待处理方式,化解各种矛盾。今年我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2件(次)、186人(次)。通过我委认真接待,及时转办、交办、督办,使一些信访案件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一是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及时稳定上访人的情绪。二是认真办理。认真对待每一位上访者,对上访者的诉求,分门别类进行处理。该转交的转交,该督办的督办,该协调的及时协调。今年以来,内司委先后八次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审判法官一起与案件当事人、上访人进行当面调解,使有些案件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三是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在我委接待的信访案件中,有些上访人上访时间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这些人上访时情绪比较激动,如果接待不好,就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委就这些重点信访案件先后三次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使有些久拖不决的案件息诉息访。我们还先后五次到荆州区等县(市、区)法院就有关信访案件进行调查了解,督促当地法院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对2起劳动纠纷上访案件进行了交办和督办。有关部门已将有关处理意见和情况向我委作了专题汇报,反响较好。

四、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有关工作。今年5月份,省人大要求听取各地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我委积极组织,先后深入到荆州区等县、市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又召开了公安局、检察院、共青团、妇联等10多个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在履行保护职能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最后将汇总情况上报省人大。8月份,省人大内司委来我市调研《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我委积极配合,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省人大代表等单位和个人参加座谈,汇报情况,使省人大内司委领导了解了基层在贯彻实施《两法》中的真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月中旬,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我委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接待工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的《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较好的评价。

此外,我委还努力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主要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边学边改,边整边改,率先垂范。热情参与市人大机关党委组织的慰问特困群众和各类救助募捐活动以及党员联系社区群众等活动。今年下半年专委会还参与了全市基层“两委”换届选举督查活动,对有关县(市、区)的“两委”换届工作进行了督导。牵头组织和参加了“宪法日”系列活动,在参加组织制定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开展系列活动方案的同时,特邀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为市领导、“两院”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讲授宪法知识、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并积极支持和参与了荆州区、沙市区开展的“马山民歌唱宪法”和法治文化大集等活动,提高了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此外,专委会领导还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

一年来,我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开展监督缺乏主动性。除了年初常委会安排的审议议题和专委会确定的工作要点外,对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了解不多、主动联系不够、加强监督不够;二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力度不大,还有一些久访不息的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三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以上这些问题,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积极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提请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议题

1.听取和审议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专委会的主要议题

1.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三年来案件执行情况;

2.对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3.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

4.对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调研;

5.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

6.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调研;

7.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征求意见等工作;

8.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接待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上访

1.认真接待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上访,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做好重点信访的转办、交办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3.对重点上访、信访案件要加强分析和研究,及时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办理;

4.通报重大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情况。

四、加强联系和指导

1.加强与各对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对口联系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联系和指导,召开一次县市区人大内司工委工作座谈会;

3.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委、办、室认真督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和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

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是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