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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

日期:2015-03-23 来源:石首市人大办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

3月10—13日,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勇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市农办、工商局、经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对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高基庙镇遐迩集团万亩土地流转、久合垸乡心语林生态科技园林基地、调关镇调弦龙虾专业合作社、笔架办事处和盛家禽产销专业合作社等1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场;召开了乡镇办负责人、部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了市农办、工商局、经管局负责人情况汇报。

调研组认为,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市政府相关部门着力培育壮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指导与服务,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及面广、参与者多,呈现出了发展快、来势好的态势,发展速度与质量稳步提高。

调研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规模档次有待提升。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然涉及面广、数量多,但是规模不大,幅射带动能力不强;大多数企业都只是初加工、粗加工,精深加工少;企业产业链短,附加值不高,规模不大。二是运行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产权不明晰,财务制度、利益分配等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三者之间的利益联结不紧密,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三是扶持力度有待加大。由于从事农业经营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市政府虽然出台了政策,但政策落实不够,扶持力度不大,资金扶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四是融资环境有待改善。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起步阶段,普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而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不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导致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贷款以及监督难度较大,极大地限制了其获得融资的能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建议:一是加快培育发展。要加快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着重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其综合素质,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招商引资,多形式、多渠道引进大企业进行农产品深加工,进一步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要支持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生产基地、创建农业示范园区等形式,加快形成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产业链经营机制。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机具、设施温棚等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贷、种植贷、农机贷、农信通、粮贸贷、养殖贷等金融产品。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行以奖代补,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推行“企业+基地+农户”新型经营模式,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农户在分享生产受益同时,更多分享加工销售环节增值效益。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既要注重发展数量,更要注重发展质量,从规范管理入手,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其朝着产业基地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销售市场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稳步发展。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