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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这样做!

日期:2018-11-12 来源:湖北日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11月7日,全省市州立法工作座谈会在襄阳召开。会上,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作了关于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交流发言。

荆州: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破解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难题?

2017年底,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已经出台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评估结果让人意外:不仅市民对这些法规知之甚少,就是相当部分执法和司法人员对这些法规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至于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和司法适用更是为零。通过大数据对比,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发现全国范围也是如此,全国多个早有立法权的地方制定的法规实施情况也很不理想,突出表现在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尤其是司法适用上很难寻觅到这些法规的踪迹,实用性法规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不到20%,司法适用的更是不到5%。

“地方性法规如果不能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就是浪费立法资源,导致法规成为一堆废纸。”张钦介绍,在这种背景下,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归纳总结出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的工作机制,即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并作出相关决定,将推动“三入”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

张钦表示,虽然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时间不长,但已出现了令人可喜的现象——今年6月,有市民得知荆州城内某知名宾馆建造时,建筑方有违反《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规定的行为,立即向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城管、规划部门举报。该违法行为被及时制止,宾馆得到相应处罚。

此外,在荆州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过程中,有关部门已处理违反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人和事共计106人(件)次,处罚9人次。

会上,襄阳、黄石、十堰等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地的立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