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治并举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日期:2015-09-01 来源:法制日报

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坚持以“法治湖北”建设为总揽,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载体,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司法行政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重点内容,突出主要对象,精心培育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六五”普法以来,全省持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自觉性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实现各类法律知识“全方位”普及。突出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宪法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专家授课、座谈讨论、网上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民事、刑事、行政等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抓住社会热点焦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大增强了公民的基本法律素养;广泛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12·4”“3·8”“3·15”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攻势,使全社会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巩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强化公众的法治精神、法治信念和法治信仰,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维和行动引入法治模式、导入法治框架。

坚持以“五类对象”为重点,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社会”推进。探索确立了领导干部普法制度化、公务员普法常态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系统化、青少年学生普法多样化、农民普法经常化的“五化”普法思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推行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意识。以“湖北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月”为载体,开展“百场万人青少年法制讲座”等活动,动员专业力量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各地组建法制宣传车队,在乡镇、农村向农民开展法制宣传,设置法制宣传展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真正将法律知识送到集镇村落、田间地头。目前,全省五类重点对象普法合格率达到97.3%。

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领域”覆盖。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省里每年确定一到两个主题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走进武汉南湖社区活动、“法律进企业”———走进中建三局国博中心活动、“法律进学校”———走进华中农业大学等活动。此外,还在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开展了“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这是一项特殊而有意义的“法律进农村”活动。结合城乡一体“网格化”服务管理思路,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万名政法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安万家”活动。目前,全省“法律六进”活动覆盖率达到70%以上,累计在学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宣讲法制课数万场次,听众达千万人次。

二、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大力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湖北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实现了宣传方法从单向普法到互动宣传转变,宣传手段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宣传阵地从单个向立体转变。

完善宣传教育网络。以各类媒体为依托,构建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全方位、立体式法制宣传教育网络。采用动漫形式,在省电视台开设“天天普法”专栏;开通“湖北普法”新浪微博,即时传递法治“正能量”;以本土案件为素材,制作各类法治电视节目,用身边故事传递法治精神,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在全省各级报刊开办“以案说法”、“律师说法”等专栏,以真实的故事、简洁的形式讲案释法,深受群众好评;利用智能广播网“村村通”传播平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门户网站———湖北法治网的作用,及时更新和充实版块内容,在第一时间传递了湖北普法“好声音”。利用有关技术软件,研发了搭建在网络平台上的“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无纸化软件系统”,使之成为方便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好助手,目前已在全省全覆盖推进。

提升法治文化韵味。结合湖北省情和本土文化,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文化。采用说书、民歌、楹联等表现形式,组织法治类文艺作品在群众中经久传唱,特别是将法治元素融入优秀童谣,组织学生传唱法治《争气》歌,对学生形成基本法律意识、养成良好法律思考习惯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全省各地大力建造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以及法治文化浮雕园、“法治图书角”、法律流动图书馆等法治文化阵地,举办法治主题书法比赛、知识竞赛、历史人物法制漫画创作比赛,开展派送法制日历、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了解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陶冶法治情操。在机关内部开展法治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在办公区域张贴宣传画、摆放展板、制作专栏橱窗等,营造了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打造法治宣传品牌。开展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并在省电视台举行“法治的天空”颁奖典礼,赢得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投票总数超过300万人,起到了宣传法治先进人物事迹、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成为湖北省法治文化建设的一大品牌。在武汉市开展“万名干部普法行”,2.63万名党员干部深入全市3346个社区(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在武汉1325个社区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律师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积极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实效。连续4年在“3·8”维权周期间评选发布“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法律援助案件”,以广渠道、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妇女学法、守法、用法。

三、注重普治并举,强化法治实践,努力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实效

2012年,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将“法治湖北”纳入“五个湖北”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将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大建设统筹结合起来,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予以推进。

抓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阔步前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成立法治湖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7位省领导任副组长,省直28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和《法治湖北建设推进方案》,明确了全省法治建设的方向和路线。

连续四年将法治湖北建设纳入省直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范畴,各市州也层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有效调动了各地各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按需逐步增长机制,市州按照辖区人口年人均0.15元,县(市、区)按照城区年人均0.40元、农村按照年人均0.20元的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法治建设工作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抓创建,法治建设工作结出硕果。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仙桃市、神农架林区、武汉市江岸区等13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省74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93所学校被授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襄阳市、仙桃市、大冶市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以“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为支撑,以“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为基础的多层次法治创建体系日臻完善。

抓规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制定了“湖北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指导标准”,启动了全省首届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先进评比表彰工作。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细则,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一些市州从顶层设计、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入手,制定一系列文件来指导规范法治建设工作。襄阳市在组织专家起草、邀请专家评审、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孝感市建立了“1+5”的法治孝感建设推进模式,出台四类法治创建细化实施方案,建立了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法治创建部门联动。

四、创新思维理念,明确目标方向,力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当前,湖北正处于“黄金十年”的重要发展机遇期,有秩序有活力、又高效又廉洁的法治环境,是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省将创新思维,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牢固树立“以文化人”的工作理念,营造崇尚法律尊重法律的社会氛围。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和谐,根本上取决于法治文化的支撑。湖北将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向社会传播信仰法律和崇尚法律的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让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认同和遵守,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让各阶层群众都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内在动力。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服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特别是要强化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深入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

牢固树立“注重实效”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效益最大化。适应新的形势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法,用具体的案例以案讲法,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通过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让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加强城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荆楚文化、三国文化、孝文化等本土文化资源与法治文化融合,使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湖北”建设氛围。发挥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优势,通过图文、音频、视频、论坛、博客、微信等各种形式,按照受众特点和需求及时提供法律信息和普法内容,提高宣传效果。

牢固树立“统筹推进”的工作理念,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有序高效开展。在“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统揽下,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沟通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责权明晰、通力齐抓的普法新格局。强化目标责任机制管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支持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市场化运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和资金支持。

牢固树立“争先实践”的工作理念,开创全省法治建设全新局面。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普法教育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成绩检验普法教育效果。科学界定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各种企事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工作范围、职能职责、绩效评估等,实行量化管理。继续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以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为重点,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广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理示范校”、“依法治理示范医院”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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