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早德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4〕436号)文件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任命:
李早德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建国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早德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李新建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兴斌的荆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4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