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早德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4〕436号)文件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任命:

李早德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建国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早德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李新建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兴斌的荆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4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