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2014年12月30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李建明市长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组织进行审计报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一是三次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要求举一反三,扎实整改;二是责成市审计局对13个部门和单位专门下发审计整改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限时上报整改情况;三是组织财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从体制、机制层面强化预算编制和管理、健全监督控制制度、注重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建立落实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对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市审计局分别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5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已查处相关责任人员4人,向检察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正在查办过程中。

一、市直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上级转移支付和补助收入没有全部纳入本级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2015年起,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下达的提前通知数或根据近三年的平均水平测算的预计数,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中省各项转移支付和补助收入编入年初预算,年中再根据实际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据实调整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市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决定,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涵盖范围。2014年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上缴比例由10%提高到15%,以后逐步达到30%。

(三)存款利息、部分单位的租金和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财政部门通过清理,已将上述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制定了2015年实施全口径预算的具体措施。

(四)城建、教育等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2014年已将当年城建资金纳入预算安排; 2015年将教育资金历年结余与当年收入一起全额纳入预算安排;其他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及时下达计划,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予以拨付。

(五)部分项目支出安排不够细化和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对各类政府专项进行清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做到尽量细化和准确,以利于预算执行和人大、审计监督。

(六)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财政部门组织专班对出借资金进行了清理回收,国库清理回收4569.52万元,非税收入汇缴户累计收回16516.11万元;18家单位遗留的老账户目前已清理撤并10家,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烟草资金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烟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挂靠到市烟草局,经费由烟草局财务专账核算。同时,市财政对现有的控制制度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制定出台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等7个方面的措施,确保财政控制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行有力。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基本支出编制口径脱离实际的问题:财政部门在编制201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时,参照省直分类标准,参考部门、单位近两年实际支出情况,制定了市直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单项定额标准,严格按定额标准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严谨的问题:财政部门在编制201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时,参照各部门、单位近两年项目支出的真实情况来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率和到位率。

(三)部门、单位之间个人待遇标准不一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财政和相关部门统一公务员奖励项目、标准和发放频次,将各项奖励资金由财政年初预算统一切块预留,严格依据相关文件予以拨付。2015年起还将统一市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公积金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同时,市政府要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相关单位对违规发放问题进行了纠正。如市房管局已收回社保基金缴费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147.52万元,违规超发的津补贴49.72万元已全部收缴财政;开发区房管局2013年违规发放的加班费7.7万元已收回;国土系统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本月底前全部清退到位;市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各种补贴和加班费17.96万元冲抵了市人社局核定的绩效工资,原有自立名目发放项目已全部取消。

(四)少数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各单位对照审计整改要求,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并建章立制进行控制和完善。如市公安局组建专班对开发区公安分局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后,在系统内召开专门会议,严肃纪律,认真纠正不合规行为,并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有措施、有成效;市国土局已制定具体方案,正抓紧对所属二级单位开办的12家公司进行合并、脱钩注销和人员分流工作。

同时,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市政府先后出台《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支出行为。

三、税收政策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市直税收收入增速放缓,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下降的问题:市政府组织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一是发挥融资平台和财政资金的扶持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强税源建设。二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调整了城区财政体制。三是加强税源调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质量。

(二)审计抽查发现税收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华安财产保险公司7处房产已督促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湖北荆力工程公司欠缴房产税85.63万元已申报缴纳,堤防维护费32.83万元经核定不属于多缴;市土地交易中心滞留代收的契税21.79万元已督促缴纳;市移民局、荆州中学等单位账面已代扣未缴的个人所得税13.05万元已全部缴纳;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少缴营业税、契税等违法问题,审计部门已移交市检察院立案处理。针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税务部门制定个人所得税清查方案,探索建立与财政部门的联动机制,对部门预算单位个人所得税实行源头扣缴。

(三)税收征收成本偏高的问题:市政府、市财政与国税、地税部门研究,财政在保障市直税收征收经费的同时,建立税收经费的专项预算,细化管理到项目,要求税务机关严格控制支出,杜绝超标准发放和超范围支出。地税局机关2014年停止发放绩效工资和节假日补助,个人支出部分人均减少3万元。对地税部门形成的历年结余结转2015年统筹安排使用。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使用和管理不到位,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市财政通过实地调研,加大了该基金对全市重点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沙市区、松滋市已将投放资金全部收回,同时确保今后基金专款专用;石首市已制定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使用方案,加强对项目的申报管理,择优筛选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

(二)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湖北大地腾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报国家专项资金500万元,企业反映该项目由其在北京的关联企业实施,在企业提供该项目实施的审计报告前,暂停拨付余下资金250万元。

2、建立运管、港航、交管等部门之间车辆、船舶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申报、拨付燃油补贴。

3、鑫雨虹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已调整经营模式,蔬菜主要供应荆州城区。

4、湖北中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按项目计划将30万元资金购买了设备。

5、取消太湖管理区2014年度菜篮子工程项目申报资格。

五、民生项目和专项审计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市委书记李新华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市政府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一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对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基础数据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解决方案。二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由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医院绩效、负债、基本建设、医保结算等管理制度和措施,除市中心医院、一医院门诊大楼外,其他医院基本建设一律停止。三是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启动公共卫生区域规划编制,集中力量办好1—2家公立医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提升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工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补办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东方玫瑰园公租房项目已取得建设部门的施工审批;沙市农场、太湖港农场收回中央危房改造资金10.5万元,并调整计划予以实施;太湖港农场归还了挪用的专项资金9.44万元;对城区国有公房和保障性住房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对保障对象的严格审核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中介领域突出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项目的评审和中介服务统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二是对挂靠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介机构进行彻底的脱钩改制,推向市场。目前,荆州市环保科研所已彻底与环保局机关脱钩。三是荆州开发区财政局超标准支付的上海大道和常湾还迁小区中介服务费65.93万元已追回。四是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相关责任人被纪律处分。

六、城市建设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城建项目招标覆盖率低的问题:市政府正在制定《荆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均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批复、公开招标等规范运行。对于熊家冢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机械电子工业学校招标及相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市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组织专班进行了专项审计,核定了工程造价和投资,进一步完善手续,明确责任,促进工程管理规范。

(二)招标控制中未建立有效询价机制的问题:一方面项目设计阶段力争统一设计标准,便于统一询价。另一方面确定了预算项目如无荆州市信息价,则按照采用湖北省信息价、周边地市信息价,最后市场询价的规则进行。2014年制定的《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采购询价程序》对询价过程进行了规范。

(三)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督促市住建委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2014年制定的《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监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对现场监理予以规范,对工地现场管理实行不定期巡检制度。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绿化工程苗木规格不达标的问题,在决算审计中予以审减造价,绿化工程苗木缺株死株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补栽进行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于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狠抓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对政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