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市第三批、第四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及要求,经市政府授权,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荆州市第三、四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简称“城区棚改项目”)投资建设工作,项目总投资44.25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一次性投资量大,市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市政府同意由市城投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37.25亿元,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偿债”的模式运作。同时,按照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城区棚改项目,市政府与湖北省投资公司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明确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管理。

市政府将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资金和相应财务成本。项目资金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总投资44.25亿元,2015年至2039年期间,2015年至2016年每年安排2.5亿元,2017年安排2亿元,2018年至2034年每年安排1.65亿元,2035年至2039年每安排1.84亿元。

市长:李建明

2014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