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荆州市2014年第三、四批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2014年12月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市2014年第三、四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为加快沙北徐桥A片区、太师渊章华台片区、荆沙大道至318国道草市片区、沿江路望塔路、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高岳片区、周梁玉桥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北省投资公司作为申贷主体,就荆州市2014年第三、四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7.25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34.2亿元,贷款期限25年;过桥贷款3.05亿元,贷款期限7年);同意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投资公司就该项目签订《委托代建协议》,并将协议项下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管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荆州市2014年第三、四批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切实履行还款承诺。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资金使用及贷款偿还情况。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