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12月30日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大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4年1月20日在荆州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受市长李建明委托所作的关于将荆州市2014年第三、四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及荆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差额补足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及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万必勤所作关于2014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会议对以上议案、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市2014年第三、四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14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伍昌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编制《荆州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报告,决定由市规划局在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审议情况提出意见修改后,在2015年常委会会议上再行表决。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代表主任会议所作的关于对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的议案、人事任免议案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任万伦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段昌奉、刘爱华、肖夕映,秘书长柳军及27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市委常委、副市长曹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沙市区、松滋市、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松滋市、公安县的四位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易法新 任万伦 段昌奉 刘爱华 肖夕映 柳军 万必勤 万江平 王一举 王本波 王克军 王洪运 邓会友 叶昌保 刘波 宋敦栋 张小平 张伟 张如前 张泽民 李早德 汪云霞 杨忠洲 杨顺好 孟宪荣 罗中平 罗长喜 钟桦 章琼 释心继 韩秀峰 熊小毛 蔡作富

缺席:

王圣发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