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2014年10月2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今年来,我市计划生育工作以创新求突破,以务实促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全市共出生64464人,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3.66%,高于省定责任指标2.66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71,优于省定责任指标6.79个单位值,计划生育工作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工作在全国会议上得到推广,先后两次在全国计划生育专题会上介绍了我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经验。

(一)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有新高度

一是坚持硬账硬结。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结账签状大会,表彰了6个县市区、10个乡镇,通报批评了松滋市八宝镇、监利县棋盘乡、洪湖市螺山镇。全市共对6个乡镇、6个科局、106个村居和56名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定期开展督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召开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全市暗访抽查情况进行通报。8月底,市委、市政府对监利县、洪湖市乡镇街办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干部综合治理性别比责任。三是加快机构融合。市、县两级迅速整合原卫生、计生行政、技术服务、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强化相关科室职责,增强力量,确保了计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实施“1411”工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级计生专干的工资标准,完善了村级计生专干养老保险、选拔聘用等机制,稳定了基层计生干部队伍。

(二)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有新举措

一是广泛开展个性化宣传。全市共购置和发放宣传折页、书刊、音像及实物类宣传品152万余份,树立国策门、宣传展牌600余个,建设生育文化大院2600多个,开展大型文艺汇演86场次,在各级媒体上开辟专栏21个、242期。在宣传“单独二孩”等政策的同时,大力宣传“生育政策可以调整,国策地位不能动摇;机构设置可以调整,责任目标不能动摇;领导分工可以调整,考核评估不能动摇;方式方法可以调整,一票否决不能动摇”观念,增强社会关注度。二是集中开展纪念活动。组织开展“5.29计生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等主题活动,通过“文艺大汇演、爱心大服务、惠民大慰问、先进大表彰”等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三是持续推进生育文明创建。积极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倡导“男到女家落户”、“两来两走”等婚育模式,评选出“生育文明示范户”、“少生快富标兵户”8万多户,“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9万多名。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新成效

一是规范医疗机构过程管理。3月初,全面启动“四清理、四规范、一警示”活动,对全市所有卫生计生医疗服务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药品批发企业等进行摸底排查,对住院分娩、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中国人口报》头版推介了我市“四四一”活动经验。二是加强孕情全程跟踪服务。全市大力推广“一本、两册、三告知、四结账”孕情包保服务管理责任制,统一印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孕情包保工作会议记录本》,定期督办,确保孕情上报及时、准确。三是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8月底,市委、市政府在监利县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现场推进会,公开处理“两非”案件,起到了震慑教育作用。据统计,全市“两非”案件共立案、结案494起,其中典型“两非”案件148起,案件数及典型案件数均处于全省前列,处理“两非”案件直接责任人167人。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新拓展

一是全面推进均等化服务。通过发放“一卡通”,为辖区流入人口提供六大方面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让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同宣传倡导、同优质服务、同奖励优待、同便民维权”“四同服务”。全市共为流入人口建立健康档案34718份,为流入儿童预防接种2843人次,为流入儿童健康检查服务2741人次,为流动孕产妇产前检查391人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13859人次。二是继续深化区域化协作。不断完善“以乡镇为主体、县市为龙头、流动人口协会和党支部为载体”的工作机制,全市所有县市区和80%以上的乡镇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共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联系点227个。三是切实落实信息化管理。举办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培训班,将流动人口信息质量纳入全员人口信息质量测评范围,一季度一通报,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有新突破

一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惠民计生工作的意见》等41条优惠政策,逐步实现了惠民利民政策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法定奖励政策。今年来,全市共有41867人享受农村奖扶政策,4235人享受特扶政策,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930.56万元,新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象10124人,落实奖励资金1324.82万元,4194名农村女孩享受高考加分政策,5702名女孩享受中考加分政策。部分县市区将城镇无业居民和乡镇企业的退休职工纳入计划生育奖励范围。三是切实做好惠民政策有效衔接。全市2000多个计生家庭通过企业扶贫和“雨露计划”项目受益1600万余元,5.64万人参加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对符合条件的794名荆州籍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一次性每人发放4000元资助金。

(六)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优化技术服务资源。市县两级以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整合为契机,将服务触角向基层卫生服务领域延伸,向广大群众贴近,有效提升了群众综合避孕率。全市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率达80.37%。二是落实基本技术服务。大力开展免费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受益人次达到135万。开展免费四项技术服务7.68万人次,开展孕期、产后、术后、药具使用随访服务66万多人次。三是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积极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营养素发放、孕期随访等工作,基本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截至9月底,全市共为61429名对象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有新作为

一是简化办证程序。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落实便民办证服务,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办理各类生育证件。二是规范办事流程。利用各种载体,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工作纪律、投诉途径、奖惩标准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保留“12356”服务热线电话解答群众问题。三是稳妥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认真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对外宣传、便民办证、优质服务等工作,共为2744人发放《生育证》。

(八)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有新思路

一是规范工作制度。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础。按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严格执行“六化”工作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层计划生育基本工作制度,完善了日常操作规范、细化了操作流程、规范了基层行为。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市范围开展“三创一圆”活动,丰富了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载体。三是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扫三盲、提三率、达三化”活动,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进程。全市所有县市区均按统一标准建设了中心机房,所有村居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开展信息化技术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计生干部的信息化操作水平,全市计划生育村居在线服务平台启用比例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虽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999年历史最高的131下降到现在的114.71,平均每年以1.1个单位值的速度稳步下降,但仍高出正常值近8个单位值。监利、洪湖相对落后的生育观念短时期内难以发生根本性转变,性别比偏高难以迅速解决。

(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几乎未能落实。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偏低,城镇家庭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家庭每人每月仅170元。部分地方对城镇无业居民、乡镇企业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还没有到位。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度加大。流入人口均等化服务的资金渠道不畅通,流出人口信息准确率偏低。部分地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之间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外生育和选择性别生育的行为90%左右发生在流动人口之中。

(四)计划生育基层队伍不够稳定。基层计生干部特别是村级计生专干,普遍面临着考核结账严、工作压力大、薪酬待遇偏低等现实问题,导致每年村级计生专干变动面达40%左右。基层队伍的不稳定,制约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全力做好计生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的再认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确保组织、责任、措施、投入到位。加强宣传培训,树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理念,遏制违法生育大幅反弹。加强对育龄群众的宣传引导,强化“放开单独”不等于取消计划生育政策舆论导向,倡导先进的生育观念,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继续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大力开展“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巩固“四清查、四规范、一警示”活动成果,全面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过程管理,从源头控制“两非”行为。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严惩涉案人员,形成有效震慑。

(三)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儿童免疫、疾病预防、孕情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升流入人口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服务区域协作新模式,强化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双向管理服务,激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

(四)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完善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融入到社会公共惠民政策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持力度,提高优惠标准,将各项社会资源尽可能地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逐步实现利益导向政策全覆盖,切实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五)进一步争取人大的领导和监督。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人大常委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关注。积极稳妥地破解计划生育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促进基层计生专干待遇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为实施“壮腰工程”创造和谐的人口环境。

注释

省定责任指标:即省委、省政府与荆州市委、市政府签订《2014年度党政领导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责任指标有: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1%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1.5以下。

“1411”工程:即落实一个规定,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工资水平的80%,可以高于村党支部书记工资。畅通四条渠道,统筹解决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偏低问题,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待遇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乡级绩效考核财政补贴、村级集体收入补贴等渠道统筹解决发放。完善一个保障,对连续工作5年、10年、20年以上的村级专干建立个人养老保险档案,并由乡级财政列支购买养老保险,切实解决村级计生专干的后顾之忧。探索一个体制,探索建立“县聘、乡管、村用”的村级计生专干选拔聘用机制。

“单独二孩”: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此政策于2014年3月27日起在湖北省正式启动实施。

“五星级生育示范户”:即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

“两来两走”:一种新的婚居形式,即男不说“娶”,女不言“嫁”,而是“结婚”。婚后,双方父母哪边需要,小夫妻就与哪边的父母住在一起,或者轮流在两家居住。

“四清查、四规范、一警示”:四清查,即清查B超市场及其使用管理情况、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情况、终止妊娠药品市场及其使用管理情况、实名制登记工作及其信息录入情况;四规范,即:规范B超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实名登记工作制度、终止妊娠药品购销贮用等管理制度、B超室、妇科、产科、药房等室内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环境;一警示,即:对医疗服务机构及药品批发单位负责人、药店管理人员、B超、妇科、产科医生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三学两看一警一签”,即学文件、学法律、学职业道德、看警示片、看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一次警示测试、签一份责任书。

“一本、两册、三告知、四结账”:一本,即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记录本;两册,即:孕情包保服务手册、孕情包保工作手册:三告知,即:责任告知书、服务告知书、孕情告知书:四结账,即:个人面子账、经济报酬账、责任捆绑账、一票否决账。

“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典型“两非”案件:对参与“两非”行为的医务人员、药品销售管理人员、非法行医人员、为达“两非”目的伪造证件人员以及匿杀、匿弃女婴等行为恶劣的人员进行依法严肃处理的案件。

“六化”:即队伍网络最优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宣传倡导常态化、政策公开合法化、服务管理人性化、信息档案电子化。

“三创一圆”:即创幸福计生之县(市、区)、生育文明之乡(镇、街办、场)、“四无”之村(居),“四无”即无非意愿妊娠、无政策外出生、无“两非”行为、无严重出生缺陷,圆“和谐人口、健康人家”之梦。

“扫三盲、提三率、达三化”:即抓拓展,扫盲点,提高信息网络覆盖率,实现资源整合最优化;抓培训,扫盲员,提高操作技能普及率,实现队伍建设职业化;抓应用,扫盲机,提高信息系统使用率,实现各类建设标准化。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