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4〕254号)文件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拟免去彭昌华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4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