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4〕202号)文件和《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免去傅纯海的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4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