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开

日期:2015-07-03 来源:未知

(201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开发区农民还迁房建设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同意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公开发行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并将其涉及的农民还迁房的回购资金8.86亿元(含地方配套3.86亿元)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市人大常委会应定期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