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市2014年第一、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

日期:2015-07-03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及要求,经市政府授权,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荆州市2014年第一、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简称“城区棚改项目”)及荆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简称“城区水系治理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城区棚改项目及城区水系治理项目总投资34.9亿元,其中城区棚改项目28.6亿元,城区水系治理项目6.3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一次性投资量大,市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市政府同意由市城投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29.6亿元,其中城区棚改项目24.6亿元,城区水系治理项目5亿元,用于项目投资建设,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偿债”的模式运作。同时,按照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城区棚改项目,市政府与湖北省投资公司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明确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管理。对于城区水系治理项目,市政府与市城投公司签订《差额补足协议》,明确项目差额补足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管理。

市政府将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资金和相应财务成本。项目资金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城区棚改项目总投资28.6亿元,2014年至2028年期间,2014年1.5亿元,2015年1.5亿元,2016年1亿元,2017年2.05亿元,2018年2.05亿元,2019年2.05亿元,2020年2.05亿元,2021年2.05亿元,2022年2.05亿元,2023年2.05亿元,2024年2.05亿元,2025年2.05亿元,2026年2.05亿元,2027年2.05亿元,2028年2.05亿元。

城区水系治理项目投资6.3亿元,2014年至2023年期间,2014年1亿元,2015年1亿元,2016年1亿元,2017年0.71亿元,2018年0.71亿元,2019年0.71亿元,2020年0.71亿元,2021年0.71亿元,2022年0.71亿元,2023年0.74亿元。

市长:李建明

2014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