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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挖掘基层人大工作的活水源泉 ——公安县斑竹垱镇贯彻落实《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侧记

日期:2017-04-18 来源:公安县人大常委会网

2017年3月16日上午8时30分,伴随着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公安县斑竹垱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隆重开幕,标志着该镇贯彻落实《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贯彻落实《条例》既不能等待观望,也不能图省事、走过场,变形走样。

去年底,镇人大主席团在酝酿2017年人大工作要点时,部分成员对“一年内召开两次人大会议”表示不理解、不支持,有的提出没必要,有的提出等上面下通知,还有的提出看其他乡镇咋办我们咋办。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陈义勇敏锐地意识到,表面看是开会的次数问题,实质上是大家对待《条例》和人大工作的态度问题。于是,一场关于《条例》的学习讨论活动,在代表活动小组、镇人大主席团和镇党委班子中自下而上的展开。

各单位组织原原本本学《条例》、逐条对照找差距,围绕“如何看待《条例》、怎样落实《条例》”展开大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尤其是《条例》的量化规定,一项(次、天、件)都不能少。

“大走访”确定监督重点:把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实施监督,是《条例》赋予乡镇人大的重要职权。如何突出工作重点,镇人大主席团一改过去“先入为主”拿计划的做法,决定问“计”于民。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他们在全镇开展了人大代表走访选民、人大主席团成员走访人大代表的“大走访”活动。

“大走访”活动的开展,畅通了社情收集和民意表达的渠道,既密切了代表和选民的联系,也拉近了政府和群众的“距离”。此次“大走访”活动,共收集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135条,内容涉及15个方面。2月10日,镇人大主席团召开会议,确定将其中关注度最高的7个方面列为今年人大监督的重点,决定于3月16日召开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并提出了会议议题。

“大培训”提升代表素质:突出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强化能力培训,打牢履职基础。

组织代表培训,既是《条例》赋予人大主席团的重要职责,也是代表履职的客观需要。去年换届后,该镇83名镇人大代表中,有68名新任代表,占82%。这些新任代表在随后召开的镇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暴露出不敢发言、不会发言的“短板”。

为尽快提高新任代表的履职能力,镇人大主席团煞费苦心。元月上旬,他们将11部人大代表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给代表人手一册进行自学。元月中旬,他们邀请联系该镇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围绕如何审议发言为代表授课。元月下旬,他们又结合走访,围绕如何撰写议案、建议对代表分片进行培训。三月中旬,他们还特邀县人大法制委领导,围绕如何履职尽责为代表作辅导。系列培训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代表素质的提升,尤其是新任代表通过“启蒙”进步明显,他们在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表现让人刮目相看。

“大统筹”落实各项保障: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既把握原则方向,又强化基础保障。

镇党委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人大工作同其他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办,确保人大工作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去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后,镇人大主席团就将全镇102名县、镇人大代表划分为6个活动小组,由于没有固定场所,代表活动受到影响,镇党委及时出面协调,依托辖区单位会议室,建立了6个“人大代表之家”,供代表集中组织学习、召开会议、接待选民。

今年以来,镇人大主席团先后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计划)》、《人大主席团工作细则》,出台《关于保障代表“六项权利”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以及《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纪律规定》等重要文件,镇党委都进行了审查,并以镇党委名义转发。根据镇党委的意见,镇人大主席团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代表活动和代表工作制度,镇政府在今年财政预算中,专门为人大工作列支经费5万元。

(责任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