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5-04-20 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1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惠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落实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有效发挥审判职能,公正裁判各类案件

2014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755件,审结350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3.3%。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25276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助推平安荆州建设。全市法院把刑事审判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抓手,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60件,审结1612件,判处罪犯2314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故意伤害、贩卖运输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18件567人。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342件485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79人。严格规范职务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比例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证据审查判断,全力防范冤假错案。依法做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和被害人国家救助工作,规范减刑假释条件及审理程序,加强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980件。

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市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084件,审结16303件,标的额12.7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案件12355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全市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8221件,调解撤诉率达50.4%。强化商事司法的规则治理作用,注重以判决方式确立当事人各方的行为界限和权利边界,全市依法判决商事案件3198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中院审结著作、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34件,厦门某有限公司诉杨某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被评为“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规范房地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3件,推动企业有序退出,金蝶地毯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平稳推进,我院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做法受到上级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开展联系重点企业活动,主动走访企业,收集意见建议,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范风险。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8件。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5件,依法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0件。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33.5%。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按照人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 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工作力度,将当事人的执行诉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全市受理执行案件3048件,执结1867件,执结金额8.01亿元。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62件,为群众实现债权1004.99万元,市中院执行局荣获“全国法院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96件,执结金额5212.14万元。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对14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1人,限制高消费9人,将6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中36人在本地媒体集中曝光。

二、顺应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审判权运行

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委会功能定位,严格限制审委会议决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全年议决案件132件;探索审委会委员直接审理案件制度,审委会委员参与审理案件20件。强化合议庭、承办法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庭审功能的发挥,要求法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通过庭审审查证据、查明事实、明确责任上,二审开庭率78.4%,比上年上升5个百分点。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和工作指导。出台《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促进审判活动公正、高效、规范进行。设置审限预警机制,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23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科学设定绩效考评指标,发挥考评机制的正确导向,发布审判态势分析、办案质量评估通报24期。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大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开庭审理、公示力度,对86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纠偏。

深化司法公开。扎实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加快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在立案大厅设置触屏式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了解审判进程提供便利,实现审判流程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全市法院6354份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较去年上升 127.4%,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组成专班集中清理历年积压的执行案件,将未实际执结案件信息纳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使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衔接。举办“法院开放日”和“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1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名旁听庭审。打造法院新闻资讯、交流互动平台,全市两级法院均建成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加强法制宣传,开展法制进社区、进校园6次,到中院旁听庭审的社会各界人士逾千人次。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信息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科技法庭、电子卷宗、数字化审委会、执行指挥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远程提讯、接访、同步录音录像等视频应用系统。投入130余万元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升级,实现了审判全程电子化、管理手段精细化、审判数据共享化;投入110余万元建成标准数字审委会,投入100余万元建成3个科技法庭,投入90余万元建成9套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市四级专网建成联通并延伸至人民法庭。

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出台“为民、便民、利民、助民、待民、亲民、惠民、安民”八项承诺。1900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改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划分立案、信访、判后答疑3个功能区域,健全诉讼引导、立案审查、风险告知、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一站式”工作平台,方便群众诉讼。推行部门负责人窗口值班、判后答疑工作,自9月1日起,88名部门负责人接待案件当事人、分流来访群众600人次。引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法院注重民事简易程序适用,减轻当事人诉累,简易程序适用率为43.96%。畅通申诉渠道,清理、审查积压的申诉案件80余件;认真执行领导预约接访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20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01件;启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涉访当事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时交流。市中院依法缓减免诉讼费6.5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8名当事人给予救助金27.8万元。扎实推进“平安六小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建万格”、“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院机关160名干警深入全市8个乡(镇)22个村(社区)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沙道观、埠河、新沟等7个人民法庭被授予省级“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三、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教育先行,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专题讲座等方式,打牢思想基础、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开门查摆问题,采取座谈走访、专题调研、设立信箱、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和中院机关到基层联系点18次,召开座谈会13场,个别谈话160人次,征集意见和建议227条。坚持领导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问题85条,相互批评提出意见102条。坚持立行立改,全市法院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六难三案”,扎实推进“平安六小工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修订涉及司法为民、立案信访、审判管理、机关财务、纪律作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1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市法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热爱司法事业,全市共有8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江陵县法院办公室主任王锐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监利县龚场法庭庭长陈艳红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称号。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殷芳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优秀法官。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加强教育培训,选送337名干警4批次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岗位任职培训,对320名基层法官、人民陪审员进行2批次轮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审判技能,全院组织庭审观摩评议15次,评选十大精品案件和十份优秀裁判文书。注重调查研究,共有15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

从严整治纪律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工作体系。组织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廉洁司法和警示教育。以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成立审务督察办公室,全年对院机关进行日常督察104次、专项督察4次,对基层法院专项督察4次,重点整治“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警务用车实行使用、停放、管理“三个集中统一”,开展警务用车专项检查2次。开通举报网站,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有6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做好审判工作的重要保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机制,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定向联络 80名人大代表和7名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中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旗帜鲜明地支持法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切,定期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工作简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市政协委员提出的2件提案全部办结。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新增陪审员34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863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7件。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司法能力、工作方法、思想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的需要,与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严格要求还有差距,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审判工作的重心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庭审中来,有些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通过庭审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庭审功能的发挥不够充分。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好、效率不高,有的法官程序意识淡薄,依赖思想较重,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底气不足。有的干警纪律松弛,行为失范,引发群众不满,个别干警顶风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

2015年,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维护人民权益,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把司法改革的新要求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发展的举措,公正司法的能力。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上抓落实;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上抓落实;在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抓落实。

(二)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暴恐暴力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惩治贪污腐败行为,严厉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强公正司法和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领导、管理、调配和指挥,提高执行效率效果,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教育引导干警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改革。适应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保障参审权利,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的重要作用。

(四)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矢志不渝的追求。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广大干警对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人民司法工作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认真做好改革过渡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既要树立信心、更要经受考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加强职业保障,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法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六)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订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继续深入开展 “六难三案”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为抓手,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心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荆州、平安荆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