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践行司法为民

日期:2015-02-03 来源:荆州日报

强化法律监督 践行司法为民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4工作盘点

服务大局

努力营造最优法治环境

牢牢抓住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和优化投资、创业、发展环境。

惩腐肃贪

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主力军作用。

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着力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司法为民

精心打造立体化群众工作格局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履职着力点,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身建设

构建阳光检察机制

“打铁还需自身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2014“数”读报告

服务五路壮腰

批准逮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9人,提起公诉117人。

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8人,提起公诉21人。

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贷款发放等重点环节及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90人。

查办职务犯罪

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8件240人,同比上升23.1%。

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133件,上升43%。

查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陈某、副主任刘某等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4人,上升100%。

对城中村、城郊村“小官大贪”开展专项查案行动,立案查办7人。

开展职务犯罪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劝返、抓捕到案犯罪嫌疑人10名。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其中外地追赃8000余万元。

维护社会稳定

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507人,批准逮捕2048人,受理移送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3311人,提起公诉2546人。

坚持“少捕、慎诉”,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2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7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坚持司法为民

建成“三百工程”联系点325个,覆盖机关、社区、企业、乡镇、学校、医院、监区和特殊群体。

建成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140个,实现乡镇、社区全覆盖。

三点启示

只有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政治性,才能赢得党委的信任和重视;

只有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支持;

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法律性,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理解。

2015年工作安排

●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懈追求司法价值取向;着力践行司法为民,遵循根本工作指向;不断完善倒逼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科技强检,紧跟时代发展走向,为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五项重点: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效果,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效果,不断提升查办大案要案效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效果。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