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宪法意识 推进依法治市

日期:2014-12-04 来源:荆州日报

李新华在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时强调

强化宪法意识    推进依法治市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昨日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七次集中学习,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秦前红作专题讲座。市委书记李新华主持学习并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快实施依法治市,大力推进壮腰工程,为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目标而努力奋斗。

市领导易法新、曹松、万卫东、吴方军、刘曾君、曾庆祝等参加学习。

讲座中,秦前红以独到的见解、精辟的言论,对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党和国家战略议题,法治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的重新定义,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立法、执法、司法制度改革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讲座深入浅出,逻辑缜密,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又有耐人寻味的生动事例,对理解和掌握依宪治国精神,深刻领会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听完讲座,李新华指出,要强化宪法意识,打牢法治建设思想基础。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加强宪法学习,切实增强宪法思维、提高法律素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自觉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李新华强调,要维护宪法权威,扎实推进法治荆州建设。我们要把全面贯彻宪法、严格实施宪法,作为推进法治荆州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抓出实效。推进法治荆州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李新华要求,要坚持依宪执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我们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执行宪法法律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统一起来,以法治引领和推动全市各项中心工作。全市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对人民、对权力要常怀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心中有法、行为尊法、工作依法,绝不允许超越宪法和法律界限践踏底线,绝不允许搞法外开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