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二十三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1年7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带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有关人员,赴沙市区就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龙江龙汽配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荆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视察了解了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并与两企业负责人就该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广泛交流;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台办、沙市区政府等负责人有关情况的汇报。

段昌奉副主任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沙市区在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积极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有效推动荆台经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市政府和市台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涉台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针对台资企业发展的现状,通过开展“大调研、大招商、大服务”专项活动,营造了社会各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完善招商平台,实行以商招商、活动招商等形式,我市对台招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台资企业特别是中小台资企业的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台资企业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我市台资企业数量和规模与武汉等周边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二是企业投资融资渠道不宽,投产建设速度不快,经济效益不高;三是对台商的优惠政策落实和创新不够,如存在台资企业中的台胞无法在荆州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台湾的驾驶证不能在荆州有效使用等问题。

段昌奉副主任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对台工作,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指导,把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作为开展对台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要坚持“以小见大”,真情服务,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台胞、台商心里去,千方百计促进台资企业发展。二是要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反映多、带共性的问题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要积极筹建我市台资企业协会,促进台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障台胞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江平,市台办主任周尚国,沙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国、乐孝先,沙市区副区长杨勇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