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五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0年2月5日

突出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加快发展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元月28日,市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10年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有效促进了我市内务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要求,2010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进行视察;对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同时积极探索监督预警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述云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他要求,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加快发展。一是要加强司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重点,2010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要抓住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案件侦破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是突出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加强对劳动、民政等关系民生的重要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促进我市民生事业的发展。同时,要认真接待和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改善法制环境,促进加快发展。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是我们加快改革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针对目前我市执法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监督,使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 以限制政府部门滥用权力现象,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政策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组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