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对我市宗教工作进行调研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十六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0年7月1日

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对我市宗教工作进行调研

2010年6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何世平一行专程来荆州对我市宗教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市政府和市民宗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全市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同我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和搜集了有关意见与建议。同时,调研组还兴致勃勃地视察了荆州城区天主教堂、章华寺、基督教堂和菩提寺等宗教活动场所。

调研组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方面,工作是积极的,措施是具体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建立了县、乡、村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制定和完善了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各级党委重视,政府各部门配合,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和全社会关心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了广大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了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了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并通过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与弘扬宗教文化和发展地方旅游结合起来,赢得了既满足广大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又促进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双重效果。三是逐步建立了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加强了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四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了宗教活动的规范化、正常化。全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章,维护了宗教界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同时,全市在宗教界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教职人员”的活动,有12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和80多名宗教界人士受到表彰,并获得“双五好”称号。据不完全统计,自’98抗洪以来,我市五大宗教在参与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方面,直接捐资救灾达600多万元。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县市之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够一致。少数地方、个别领导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依法管理宗教的有些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自由传道人”屡禁不止,境外渗透时有发生;天主教、基督教少量房产遗留问题等有待进一步落实。对此,调研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

调研组强调,做好宗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切实把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推动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一要进一步加大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等“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宗教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宗教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坚持依法做好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要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完善管理网络,强化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保证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的管理,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在团结教育信教群众、抵御境外渗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设,增强爱国宗教团体对信教群众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崇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谋宏等陪同调研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