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调研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二十八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0年11月4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调研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率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负责人,分别对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人防办、市人社局(含人事局)等部门2009年和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上述部门2009年和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与部门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沟通。

调研组认为,近几年来,市直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重点抓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0个较为规范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了4家(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从调研的总体情况来看,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逐步规范,特别是项目支出通过评审更加严格科学。通过14个规范的部门预算实施,为市直部门预算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具体表现为:一是预算编制逐步规范。通过对2009年和2010年两年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这四个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基本实行了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财力的原则,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较为科学,确保了列入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部门预算执行较为平稳。4个预算单位除政策性增支和其他突发事件增支外,严格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年初批准的部门预算,追加和调整预算的现象明显减少,预算约束力明显增强。基本支出、津补贴、公积金等全部按照年初预算标准执行,预算执行进一步得到了规范。预算支出都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地杜绝了坐收坐支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三是非税收入基本纳入了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做到了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并对一至四类部门实行了严格的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分离的管理制度,有效地杜绝了乱收滥罚、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等问题的发生。

调研组同时指出,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中收入核实不准,影响了预算执行的完整性。二是少数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降低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三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报不实,导致各部门都存在挤占项目支出经费现象。同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项目支出不够细化,有些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单独核算,影响了项目的效益评价。

调研组建议,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认真核实收入来源,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财政部门要全面科学地预测收入来源,将非税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全部纳入预算,提高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完整性。细化部门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各部门必须认真测算和如实上报预算外资金收入,特别是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同时各部门对当年下达的收入任务要做到应收尽收。二要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调整。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和预算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年增收的非税收入一律列入下年度预算,当年不得安排支出。 三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评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逐步完善项目数据库和评审专家库,被评审项目一律从项目库中抽取,未经评审的项目,当年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要将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执行中严格按照评审内容进行核算,实行分户核算、单独考核、年终结算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的考核与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四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成本。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市直部门财务监管,使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更为规范。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加大对本单位和二级单位的财务以及债务的监督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