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2013年8月2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王本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12年度预算任务。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91.8亿元,占预算84.9亿元的108.1%,增长23.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76亿元,占预算50.51亿元的112.37%,增长28.1%。市直地方财政总收入17.6亿元,占预算16.37亿元的107.7%,增长13.5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82亿元,占预算9.8亿元的109.9%,增长16.7%。

——服务“壮腰工程”建设,加快荆州振兴步伐。对接省政府10亿元“壮腰工程”产业发展基金,争取省级调度资金4.91亿元,市本级财政安排8000万元设立城区县域经济调度资金,扶持本地优势骨干产业,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推动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实现了“壮腰工程”投资强劲、消费扩大、出口增加的良好开局。

——循序渐进惠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等关系民生民计的支出分别增长56.8%、18.9%、50.6%、10.9%和307.8%。固定资产投资中,与民生相关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30.4%,教育投资增长10.7%,文化艺术投资增长43.9%。

——依法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整改机制逐步形成。为落实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深入整改纠正审计查出问题,市长李建明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方军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督办会议,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下发了问题整改的《督查通知》,具体整改情况已在2012年12月19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门报告。2013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直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41号),对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强化监督检查,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2年,财税部门通过着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加强,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总体上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1.应作未作收入31056.1万元。2012年,活力28稻花香租金150万元、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公司分红40万元、水务集团分红686万元,未作预算收入反映;帅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12200万元未纳入国库;票证管理科管理的财政票据收入23.1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957万元,未上缴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2.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不规范。2012年,非税局在农行直属支行开设有收入汇缴户,同时又在农行金穗分理处开设诉讼费收入汇缴户,同性质资金在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开设,造成财政资金分散,不利于资金集中管理和监督。另外,2007年底在中信银行汉口支行开设的活期账户,截至审计时止,本金利息合计511.85万元,至今仍未按规定撤销收回。

3. 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监管不到位。市政府核定下拨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沙市区政府改变对象和用途,分别拨给了市群力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基金使用不符合重大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准入条件。

4.授权支付中对大额现金支出管理不严。2012年,残联等19家单位的国库授权支付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584.14万元全部采用现金方式。不符合财政资金直达和推进公务卡结算的要求,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实际效果。

5. 科技研发资金安排仍较零散,促进科技兴市的作用发挥不充分。2012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安排中,15万元以下的53个,金额460万元,占当年分解到项目资金的41%;安排科技局系统191万元,占17%;安排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30万元资金,实际用于基建项目。科技研发资金分散,对科技兴市的引导作用不明显。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和纳税评估工作,较好完成了地方税收任务。2012年,国税部门实现76561万元,比上年增长9.9%;地税部门实现55175万元,比上年增长7.8%。在全省13个市州中,完成数排名第6位,与上年持平;增幅排第11位,比上年下降1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国税部门调节税收入库级次,影响市直税收收入195.84万元。2012年,市国税局将市烟草公司消费税1298.98万元划入荆州区金库,相应附税由荆州区烟草公司缴入荆州区金库,致使市直税收收入减少入库195.84万元。

2. 税收政策执行不严格。一是地税部门未严格执行减免税先征后返的有关规定,对8家企业土地使用税378.25万元、房产税316 .99万元,实行以缓代免。二是延伸调查10家企业,发现荆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2012年税款144.1万元。

3.税收收入增速放缓,增收难度加大。全市国税监控的21个行业中,有9个行业减收,国税、地税税收增幅分别比上年放缓0.8和14.2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剔除免抵调库因素后仅增长3.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幅分别比上年增幅下降15.2、21.1和19.4个百分点。市直地税税收待解户余额从年初的7541万元,下降到5497万元,减少2044万元。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局、农业局、粮食局、文物局、旅游局、物价局、民政局、房管局、文化局、体育局、水利局、医保局、洪湖湿地管理局等15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延伸审计了其所属的16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二、三级单位(其中独立核算单位9个)。审计预算收入总额4.01亿元,其中项目236个,资金1.31亿元,项目支出执行率90.4%。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通过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预算资金的规范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中变动较多,预算的约束力不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811.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371.55万元(不含超、短预算)。主要是:

1.部门预算编报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8个单位漏编少编预算收入1877.41万元。主要为交管局下属的交安交通有限公司履行交管局的业务职能收取的收入450.35万元,洪湖湿地管理局少报非税收入480万元。二是部门预算与非税收入挂钩,单位间支出不均衡,个人收入有差距。审计的15个部门中,人均个人收入高的7.12万元,低的4.94万元。

2.部门预算的约束力不强。一是审计的24个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6824.44万元,实际支出23933.66万元,基本上都存在基本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其中有8个单位用项目支出弥补基本支出3066.14万元。二是有12家单位项目支出超预算3499.12万元。预算约束力不强,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影响了准确考核评价各单位的实际支出结构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利于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和部门预算公开。

3.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挤占预算资金796.6万元。审计的24家单位中,除市公安局、交管局聘请的部分协警财政给予适当保障外,另有19家单位借调、聘用人员391人,因其大都由用人单位自行聘请,人员支出大部分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开支多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4.“三公”经费缺乏预算控制,不利于推行“三公”经费公开。2012年,24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64.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财政供养和预算金额分别为281辆,1106.65万元,而各单位按小车定编实际使用数为417辆,支出1974.2万元。公务接待费纳入部门预算为258万元,审计核实各单位仅在基本支出中实际列支的接待费为559.19万元,另有部分接待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款出国出境费用66.03万元,与预算安排也有一定差距。“三公”经费预算与执行存在的差距,既反映了预算缺乏有效控制,也不利于“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

5.部分单位违规收费和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698.35万元。市交管局无依据收取场租费、认证费、驾驶员复训费397.11万元。市医保局通过其下属的康健医保中心,按医保刷卡金额的5%,向121家医保定点药店收取信息维护费182.8万元,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市公路局在下属单位列支车辆运行费用36.15万元。

6.少数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严。港航局等4个单位的收费收入697.84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7. 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11家单位在往来中核算收支4114.76万元。洪湖湿地管理局收到上级拨入的渔业燃油补贴、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环境监测、中央湿地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违反预算单位所有资金都纳入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将项目资金直接从财政拨付到项目办开设的银行账户,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逃避会计监管,以致支出失控,形成包包账,账账、账实不符。

二、民生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2年,荆州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8865套、竣工464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48户,分别为省下达任务的102.64%、114.34%、100%;截至2012年底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方式,累计保障家庭总人数79462人,占城镇总人口的8.03%;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人均保障面积标准达到15平方米/人和23平方米/人。审计情况表明,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政策效应明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建设进度缓慢,2012年底资金闲置9365.62万元,其中:闲置半年以上7354.62万元。

2.仍有部分住房困难家庭应保未保。调查发现2012年尚有1122户符合经济适用房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仍未得到相应住房保障,涉及住房困难人群3366人。

3.少量保障房未及时分配。截止2012年末,有1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分配使用,处于闲置状态,其中:120套空置6个月以上。

(二)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结余38.23亿元,委托贷款余额14.64亿元,委托存贷比达65%,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63.2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抽查发现,2011年至2012年6月,25个单位的1372人超过公积金规定12%的上限,多缴存872.12万元;石首市有17个单位仅按5%的比例缴存,低于政策规定6%的下限;还有部分单位和职工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我市缴存额最高的月缴费11972元(央企),是缴存额最低的月缴费16元的748倍。

2. 住房公积金归集分配尚需规范。截至2012年6月底,有938个登记缴存单位欠缴4.52万名职工公积金;公安县150个单位、职工3710人欠缴2450万元;监利县106个单位以低于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申报6100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少缴住房公积金680.92万元;江陵县办事处未及时分配部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57.27万元。

3.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有待加强。部分办事处存在一房多贷,超范围、超期限、超额度发放贷款等问题;江陵、监利两地办事处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违规办理提取68.6万元;市直和荆州区逾期贷款152.46万元未及时收回。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12年2月,市政府发布了《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截至2012年末,市直参保单位1235个21.46万人,当年享受待遇40076人次。2012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39687.69万元,支出26864.71万元,累计结余48493.78万元(历年结余35670.8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32896.43万元,扣除一次性缴费和市统筹等因素,相当于7.7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标准范围内。审计情况表明:医院配合医保机构加大了对住院费用的控制力度,住院待遇调整(起付线、自付比例提高等)对遏制非理性医疗需求起到了一定作用,住院医疗费用增幅有所放缓,费用结算率逐步增长。2009年至2012年,市直职工医保住院费年增长率为28.2%、30.6%、32.2%、17.6%。2012年增幅回落明显,医保住院费用五家医院平均结算率为71.42%,比2011年的70.4%增长1.02个百分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基金筹资困难加大。一是筹资政策有限。我市职工医保采取“8+2”筹资模式,即单位、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8%和2%缴费,今年省政府重申单位缴费比例要控制在6%,筹资压力增大。二是单建统筹参保比例高。市直参保人员中只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的有11.18万人,占参保职工总数的52.1%,据测算统筹基金年少收近4500万元。三是欠费增长快。2012年末,已参保单位累计欠费1111.68万元,其中:当年新增771.31万元,历年欠费340.37万元。

2. 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结构性矛盾突出,职工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上升。2012年末,退休与在职人员参保比例为1∶1.83,高于同期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市直参保职工2012年住院率达21.8%,四年增长了46%。由于在职职工三甲医院起付标准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自费药品比重快速增长,2012年参保职工住院综合自付比例达28.7%,比2010年的25.6%增加3.1个百分点;均次住院费用8411元,比2009年的6170元增加2241元,增长36.3%。

(四)市直国有直管公房管理情况

截至2012年末,市直国有直管公房尚存12518套(户),建筑面积58.3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54亿元,2012年租金收入1442.41万元,由市房产管理局所属的六个房管所(分局)进行管理及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务管理不当,形成资产流失。大部分房管所未建立直管公房明细账,每处房产的面积、金额不明。胜利、崇文房管所仅对直管公房进行总账核算,近年来拆迁、划拨及还建等资产增减变化均未作账务处理。中山房管所将直管公房拆迁还建的门面资产264.45万元和货币补偿39.75万元作自管房产和其他收入处理。

2.管理部门人员包袱重,支出结构不合理。六个房管所共有339人(在编在岗178人,在编不在岗91人,长聘人员70人),工资福利支出920.62万元。房管所运行费725.29万元,占公房租金收入的50.3%,经费缺口成为房管所侵占直管公房收益的直接诱因,机关运转基本依赖国有直管公房租金收入。

3、维修经费不足,危房面积大。2012年,直管公房预算中仅16%用于公房维修,38%用于房管所管理费用,维修费只能满足日常维护需要,大修和更新改造投入不足,危房占比较高的趋势将更加明显。据今年7月市房产管理局对城区国有公房安全大检查数据显示,危险及严重损坏房屋的建筑面积达14.98万平方米,占全部直管公房面积的25%。

三、城市建设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2年城市建设投资计划34.56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计划5.45亿元。市城投公司送审89个市政单项工程,送审金额13052.80万元,已审计市政单项工程64个,送审金额11384.91万元。另外对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10个拆迁还建、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复核。截止目前,已完成14.09亿元的项目审计,审定金额11.56亿元,审减2.53亿元,综合审减率17.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工程程序管理不规范。沿江大道(东方大道延伸线——锦辉段)采用费率招标,即进行费率降幅投报,项目结算时按投标降幅比率对所有实施内容进行结算,这种模式不利于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及风险管理。西干渠(塔桥路-工农路)环境整治及箱涵工程招标建设方案不够严谨,合同外绿化工程变更造价是合同内实施造价的5.7倍。16个直接发包的园林绿化零星工程中,有部分工程存在先开工、后申报财政预算评审、或签订直接发包合同等情况。二是工程管理不到位。创园8条路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报栽植苗木11441株,由于绿化工程管养不到位,导致缺株、死苗及苗木规格不达标等问题较为突出,审计现场勘查核实发现有22.9%的苗木存在问题。中山公园夜景照明工程由于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等多方原因,造成运行维护期内运行不畅,断电现象频发。三是部分工程前期拆迁补偿工作不到位、地质情况不实、设计方案变更、实施范围变化及迎检等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开工延期及实施工期超合同计划等问题。四是施工合同管理不到位,个别条款违背招投标原则。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专门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并对重点问题编发了3期审计专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市长李建明、常务副市长吴方军都专门作了批示,要求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

对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财政局和有关部门正在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加以整改,通过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便于人大和审计监督;对于各类资金的管理、分配、拨付和使用,正修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标准;对各类专项支出,拟健全项目支出评审机制,加强监管,杜绝随意性;同时推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也在积极整改。市交管局准备撤销交安交通有限公司,将其收支纳入局财务统一核算,并从7月起暂停1项收费、取消2项收费。市医保局已撤销康健医保中心。至7月底,各单位已调账处理违规资金1075万元。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七条意见”和市委“六条意见”下发后,各单位都制定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支出的规定,审计期间,对12家单位2013年上半年接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接待费比上年同期下降45%左右。

对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4331万元,租金收入已缴入国库65.93万元,闲置的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分配并投入使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问题进行规范,清欠506.38万元;监利县已有79个单位承诺2013年按实发工资缴存公积金,补记个人账户利息;逾期贷款已回收74.03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审计部门以专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作了移交,有3件案件线索被立案查处,7人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罚。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和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势头放缓,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对我市税收收入也将带来一定影响,但民生等方面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明显。上述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问题,很多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和一些深层次原因造成的。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发展方式,大力实施“壮腰工程”,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一是按照个人部分按政策,公用部分按标准的原则,加快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并逐步将预算编制细化到“项”、“款”级科目,以适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要求。二是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界定项目支出范围和标准,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三是加大各预算单位编报部门预算的责任,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增收节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加强对专项支出和转移支付资金的财政监管,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安全、完整、有效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地方配套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措施,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在继续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非税收入进行清理,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合法、及时、足额缴库,提高非税收入的预算约束。与此同时,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的查处力度,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四)大力实施“壮腰工程”。以省委、省政府支持荆州实施“壮腰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植地方财力,确保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