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7日至28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大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直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新建所作的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直201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真审议上述报告并作出了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州市直2013年部门预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直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和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必勤所作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受市长李建明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政代表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施德胜受院长王健委托提出的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期间举行了法制讲座,邀请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江大学法律顾问徐前权先生主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若干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幸正荣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文政、邹崇炎、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及31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副市长曾庆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沙市区、松滋市、公安县、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负责同志,梅德芳、朱兴斌两位市人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荆州区、洪湖市各两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易法新张文政幸正荣邹崇炎任万伦段昌奉万必勤万江平王一举王圣发王克军王洪运邓德爽叶昌保刘波刘明忠严红严水玲吴庭欣宋敦栋张伟张万超张如前张泽民李早德李新建杨忠洲杨顺好孟宪荣罗长喜姜保国柳军钟桦傅纯海释心继韩秀峰熊小毛蔡作富

缺席:

饶同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