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汉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汉平同志为荆州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

张钦同志荆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李建明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