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汪存锋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荆发干〔2013〕10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任命汪存锋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副检察长的任命通过后,决定任命为代理检察长。

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