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2013年6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幸正荣、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3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周振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汪存锋,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周振武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大力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努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环境。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从广度和深度上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突出抓好对机动车驾驶人、国家公职人员、中小学学生、社区居民、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利用中小学交通安全法制课、交通安全典型案例教育、驾驶人定期安全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加强执法监管,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认真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酒后驾车、闯红灯、乱停乱靠、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穿马路等现象,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在交通流量密集点段、交通违法频繁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强化路面执法和车辆管理,进一步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配置和检查维护,加大对险路险段的治理和巡查力度,及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客车、校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其驾驶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预防交通事故。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着力强化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管理。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队伍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警务运行机制和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加强对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办牌办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驾驶人合法权益。科学合理设置限速、禁行等交通标志,醒目安装各类标志标牌,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法”、“为钱办案”的现象。加强对协警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维护和提升交警队伍整体形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市政府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严格考核。建立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不断改善交通安全硬件环境,根据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等情况,相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从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中停车场、泊车位等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努力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