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2013年6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幸正荣、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3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周振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汪存锋,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郝永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两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建设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国家水利项目资金,大力实施国家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开展泵站更新改造、水库除险、灌区建设、渠道疏挖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荆州是水利大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优先保障的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民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要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和湖北省对我市实施“壮腰工程”的机遇,搞好项目规划,积极向国家争取项目支持,认真落实省水利厅与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要落实好资金配套,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三、加强抗旱排涝体系建设。要针对三峡工程以后暴露出来的抗旱排涝问题,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抗旱排涝体系建设,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有水存得住、没雨用得上的水利工程体系。

四、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把我市饮水安全人口列入“村村通”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加强水源环境和生态管理,确保饮水质量安全;积极探索饮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工程长期健康运行。

五、加强小农水建设。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动员农民积极开展小农水建设;加快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多种方式筹资,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严格监管施工项目,保证质量,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对建成的水利工程要做好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同时,要加强水利资金监管,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要对水利基金、排涝转移支付资金等专项水利资金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