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荆州市财政局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关于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荆州市财政局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918225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任务849353万元的108.11%,比上年增加173250万元,增长23.26%。其中:国税404009万元,占年初预算406550万元的99.37%,比上年增加53891万元,增长15.39%;地税37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8320万元的113.3%,比上年增加82292万元,增长28.41%;财政142224万元,完成预算114483万元的124.23%,比上年增加37067万元,增长35.25%。

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67632万元,占预算收入任务505140万元的112.37%,比上年增加124364万元,增长28.06%。其中:国税104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5242万元,增长17.12%;地税320531万元,比上年增加72665万元,增长29.32%;财政142812万元,比上年增加36457万元,增长34.28%。

全市财政收支初步平衡结果:财政预算总收入239620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676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93628万元(税收返还49212万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20920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10379万元,原体制补助收入47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6932万元,调整工资补助10657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93712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补助34129万元,社保和再就业转移支付253717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82054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2840万元,专项补助679800万元,各种结算补助等32287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7202万元,上年结余44653万元,调入资金33089万元。财政总支出2397957万元,其中:当年地方支出2261423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581623万元、专项补助679800万元),上解省支出136534万元。支大于收1753万元。

(二)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直实现财政总收入176348万元,完成预算任务163683万元的107.74%,比上年增加21064万元,增长13.56%;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222万元,完成预算任务98443万元的109.93%,比上年增加15452万元,增长16.66%。

分征收部门:国税76561万元,完成预算任务76150万元的100.54%,比上年增加6903万元,增长9.91%;地税55175万元,完成预算52200万元的105.7%,比上年增加3974万元,增长7.76%;财政44612万元,完成预算35333万元的126.26%,比上年增加10187万元,增长29.59%。收入分主要项目为:

增值税21464万元,占预算25000万元的85.86%,比上年下降5.64%;

消费税23547万元,占预算23000万元的102.38%,比上年增长2.13%;

营业税29131万元,占预算31590万元的92.22%,比上年增长13.77%;

企业所得税37605万元,占预算32150万元的116.97%,比上年增长32.12%;

个人所得税9863万元,占预算7000万元的140.9%,比上年增长11.28%;

城建税4963万元,占预算4700万元的105.6%,比上年增长17.41%;

土地增值税1460万元,占预算2020万元的72.28%,比上年下降69.34%;

其他工商税收3703万元,占预算2890万元的128.13%,比上年增长18.23%;

罚没收入10490万元,占预算5680万元的184.68%,比上年下降9.55%;

专项收入3732万元,占预算2510万元的148.69%,比上年增长35.4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890万元,占预算26243万元的106.28%,比上年增长53.94%;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7万元,占预算220万元的130.45%,比上年增长36.02%;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775万元,占预算180万元的986.11%,比上年增长30.9%;

其他收入438万元,占预算500万元的87.6%,比上年增长12.6%。

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8383万元(不含省专项转移支付),占年初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支出计划214848万元的129.57%,增长15.2%,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支出预算265082万元的105.02%。剔除年底新增加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586万元后,实际支出占调整预算的101.79%。

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分主要项目为:

一般公共服务362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9.9%,比上年增长6.78%;

公共安全266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9.66%,比上年增长29.64%;

教育476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5%,比上年增长126.8%;

科学技术4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05%,比上年增长11.56%;

文化体育与传媒9259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101.62%,比上年增长122.52%;

社会保障和就业61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16%,比上年增长15.15%;

节能环保36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9%,比上年下降38.8%;

交通运输135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3.1%,比上年增长5.69%;

医疗卫生100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8%,比上年下降7.52%;

城乡社区事务250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9%,比上年增长27.72%;

农林水事务118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29%,比上年下降2.0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48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7.23%,比上年增长42.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7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33%,比上年增长34.3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9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43%,比上年下降61.83%;

住房保障3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08万元的242.04%,比上年下降37.36%;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779元,与预算持平,比上年增长13.13%。

市直财政收支初步平衡结果:财政预算总收入44864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2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5780万元(税收返还21332万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1305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3030万元,原体制补助收入47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900万元,调整工资补助237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347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补助4239万元,社保和再就业转移支付43568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19855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542万元,专项补助136196万元,各种结算补助48436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77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432万元,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补助8709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财政总支出448643万元,其中:当年地方支出414579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8383万元、专项补助136196万元),上解省支出3406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7328万元,占调整预算146000万元的100.91%。其中:

(1)港口建设费69万元,年初没有列入预算;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74万元,占预算的116%;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13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21.52%;

(4)地方教育附加433万元,占预算的108.25%;

(5)育林基金1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5.83%;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27万元,占预算的114%;

(7)政府住房基金45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23.43%;

(8)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773万元,占预算的100%;

(9)土地收益金6729万元,占预算的85.39%;

(1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2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77%;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499万元,占预算的102.31%;

(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12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24.97%;

(13)其他政府性基金847万元,占预算的111.44%。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467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1875万元的103.46%,其中:

(1)教育18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25.4%;

(3)城乡社区事务1407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9%。主要组成:一是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5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3.43%;二是国有土地出让支出(补偿性支出)118999万元,完成预算任务的102.3%;三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27.48%;四是土地收购储备支出5980万元,完成预算的75.89%;五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六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81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97%;

(4)农林水事务16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58%;

(5)交通运输69万元,年初没有列入预算;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13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安排80万元,年内没有发生支出;

(8)调入公共预算资金500万元;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47328万元,支出146792万元,结余53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263万元,占调整预算14263万元的100%。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187万元,国有股权收益726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200万元,其他收入1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27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00万元,费用性支出(改革成本支出)13810万元,其他支出2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7万元。

二、2012年财政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2年,全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财政管理理念和方法,服务“壮腰工程”建设,全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助推荆州振兴崛起。

(一)以服务壮腰为重点,竭尽全力促发展。加强对上汇报与联系,做好项目和工作对接,制定产业发展基金实施细则,管好用活产业发展基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缓解荆州财政困难;用市场化方式配置资源,在全省市州首创政府性引导基金,公开招标选择受托管理机构,引导基金参股的约瑟基金、高金基金已在荆州注册成立;争取省级调度资金4.91亿元、自筹调度资金3.1亿元扶持骨干企业发展;支持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和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及落实工业项目落地行政审批“零收费”政策,改善投资环境。

(二)以绩效财政为抓手,规范管理保运转。开展对土地、房产及批、零、住、餐等行业调查分析,挖掘税收征管潜力;借鉴税收征管模式,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全方位清理核查,理顺参保关系,弥补制度缺陷,积极应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穿底;全面摸底,分类负担,稳妥兑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建章立制,试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从“入口”到“出口”层层设防,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加大债权债务管理力度,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出谋、出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以公共财政为根本,循序渐进惠民生。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市发放粮食直补等惠农资金9.53亿元,累计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5.25亿元,惠及400多万农民;落实财政补贴资金6137万元,拓展农业保险范围;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3%。筹措资金实施荆州、沙市两个殡仪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计划。市直筹集就业补助资金9073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9亿元,支持各项就业工作顺利实施。争取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和放心早餐工程;筹集保障性住房资金2.47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加大教育投入,安排4750万元化解高校债务,逐年安排资金实施荆州中学、沙市中学搬迁,调整城区教育布局;筹措大遗址保护资金2.4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大发展。

(四)以治庸问责为契机,内外兼修强队伍。始终将服务壮腰促发展放在财政工作首位,不断深化“治庸问责”,致力“内强管理,外树形象”。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开展“四个一”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更新理财观念,编发《财政专报》18期,努力实现从“会计出纳”向“参谋助手”的转变;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定落实市直财政预算资金拨付限时办结制度,取消纸质用款计划申报环节,简化支付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坚持以干事为第一准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和干得成事的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三、2013年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助推“壮腰工程”;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坚持依法理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综合监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汇总市直及各县市区2013年的预算为: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为105319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918225万元增加134966万元,增长14.6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65296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67632万元增加85330万元,增长15.03%。以上收入计划是上报汇总数,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数为准。下面重点报告市直预算草案:

1、预算收入

2013年财政总收入18619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76348万元增长5.5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66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08222增长7.8%。

分部门:国税83000万元,增长8.41%;地税56147万元,同比增长1.76%(考虑“营改增”因素,可比增长11.01%),财政47547万元,增长5.42%。

收入分项目为:

增值税24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01%,剔除“营改增”因素可比增长5.76% ;

消费税2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17%;

营业税34410万元,比上年增长18.12%;

企业所得税37100万元,比上年下降1.34%;

个人所得税8745万元,比上年下降11.33%;

城建税4400万元,比上年下降11.34%;

其他工商税收4592万元,比上年下降11.06%;

专项收入安排3020万元,比上年下降19.06%;

行政事业性收费34417万元, 比上年增长23.4%,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批纳入预算管理;

罚没收入8410万元,比上年下降19.8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0万元,比上年下降23.34%;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80万元,比上年下降44.79%。

2、预算支出

2013年市直财政预算支出258158万元,比上年预算214848万元增加43310万元,增长20.16%。主要因素:一是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增加17500万元;二是列收列支项目增加1319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增加11714万元,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等增加1485万元;三是本级预算安排支出项目增加12611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兑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费取消增支、网格化建设与运转经费、落实中省财政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各项支出。

支出主要项目为:

一般公共服务34785万元,同比增长10.2%;

公共安全23693万元,同比增长18.54%;

教育47046万元,同比增长12.43%;

科学技术4767万元,同比增长21.24%;

文化体育与传媒4725万元,同比增长22.57%;

社会保障和就业48532万元,同比增长20.35%;

医疗卫生10750万元,同比增长7.39%;

节能环保3480万元,同比增长4.29%;

城乡社区事务14680万元,同比增长10.76%;

农林水事务8634万元,同比增长11.35%;

交通运输11992万元,同比增长33.8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1990万元,同比增长73.37%(列支产业发展基金);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513万元,同比增长9.9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995万元,同比增长9.87%;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990万元,同比增长9.3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000万元;

其他支出3500万元,同比增加13.34%。

3、平衡情况

当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9378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6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123万元(税收返还收入21332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核定基数返还补助1305万元,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37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47万元,原体制补助4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047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0457万元,提前通知转移支付57950万元)。当年财政支出总计293785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5627万元(体制上解17988万元,结算上解485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359万元,省级收入下划上解16795万元),本级支出258185万元,收支相等,当年预算平衡。

2013年,将进一步实行规范的部门预算,逐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在人大常委会审批之前,各部门暂时执行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收入预算

2013年安排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18272万元,比2012年预算增长55.44%, 收入分项目如下: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5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50万元,比上年下降26.67%,主要是开工面积相对减少;

(3)地方教育附加 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育林基金 90万元,比上年增长28.57%;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0万元,比上年增长27.27%;

(6)政府住房基金3274万元,比上年增长97.11%,主要是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

(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750万元(其中:电力附加2300万元、水附加450万元),与上年持平;

(8)土地收益金9850万元,比上年增长25%,主要是土地收入增加后按比例提取数增加;

(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880万元,比上年增长39.26%,主要是土地收入增加后按比例提取数增加;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285万元,比上年增长59.48%;

(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5%;

(12)价格调节基金 76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车辆通行费3100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管理;

(14)港口建设费66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管理;

(15)地方水利建设资金1417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管理。

2、基金支出预算

2013年基金支出安排218272万元,比上年增长61.35%,具体的支出项目为:

(1)教育5325万元,主要是教育附加安排支出400万元,土地收入提取教育资金安排支出49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700万元,与上年增长40%;

(3)城乡社区事务201689万元,比上年增长51.49%,主要构成为:一是政府住房基金支出8199万元(含土地收入中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925万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补偿性)172010万元;三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750万元;四是土地收购储备支出9850万元;五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880万元;六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7000万元;

(4)农林水事务6432万元,比上年增长52.7倍,主要是水利建设资金、土地收入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政策要求进行安排;

(5)交通运输3166万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3100万元、港口建设费安排66万元;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700万元,比上年增长30.59%;

(7)其他260万元。

3、平衡情况

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18272万元,上年结余536万元,支出218272万元,当年结余53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70万元,比2012年预算增长5.76%,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20万元,国有股权收益70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500万元,其他收入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5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800万元,费用性支出(改革成本支出)4990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20万元。

四、抢抓机遇,服务“壮腰工程”,努力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

2013年,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创新”(整合、竞争、绩效)为抓手,以“三个保障”(保发展、保运转、保民生)为主线,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效能,为服务“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作贡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财政预算从“投入型”到“绩效型”的转变。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部门绩效目标约束,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支出责任,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支出权责不对等、保障不均衡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监管。

(二)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实现财政资金从“分散使用”到“集中使用”的转变。坚持整合与效益并举、民生与发展并重,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要求和“整合存量,统筹增量”的分类整合办法,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财政项目整合、资金整合和资源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促发展,改变专项资金项目繁多、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现状。整合中、省项目资金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基金收入,统筹用于城市建设;集中财力支持荆州开发区建设、华中农高区建设和开展“三万”活动;集中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等用于荆州中学、沙市中学搬迁,积极推进城区教育布局调整。

(三)适应竞争性分配改革,实现资金争取从“行政导向”到“市场导向”的转变。为切实改变“重分配轻管理”、“重争取资金轻问责问效”现状,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开始,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选择部分专项资金(约100亿元)进行竞争性分配试点改革。要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扎实做好项目的筛选、评审和项目库的建设,以优良的工作业绩,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荆州市本级也将逐步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将资金分配由“一对一”的单向审批安排,转为“一对多”的竞争性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有效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使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财政部门从“会计出纳”到“参谋助手”的转变。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积极适应财政工作新要求。立足本职,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结合荆州实际,积极主动地谋划财政工作,善于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加强干部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努力提升财政干部素质。继续开展“治庸问责”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财政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