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3年1月9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新建

大会主席团: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代表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2年预算执行数:全市财政收入918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1%,增长23.2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67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37%,增长28.06%。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2396204万元,财政总支出2397957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1753万元。

市直财政收入176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4%,增长13.5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222万元,占预算的109.93%,增长16.66%。市直财政支出278383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105.02%,剔除年底省财政新增专项转移支付8586万元后,实际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101.79%。市直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448643万元,财政总支出448643万元,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4732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91%;支出14679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46%。收支相抵,收大于支53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263万元,支出14270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7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世界经济复杂多变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市直财政按照年初确定的促发展、保运转、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在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科学安排财政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法定支出和民生事业的投入,大力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面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也要看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直财政收支规模,特别是地方税收收入规模偏小,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能力脆弱。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有待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逐步推进。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市预算草案为:全市财政收入105319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34966万元,增长14.6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52962万元,增长15.03%。

市直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18619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5.5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662万元,比上年增长7.8%。财政支出2581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16%。预算平衡结果为:财政收入293785万元,财政支出293785万元,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18272万元,增长55.44%,上年结余536万元;支出218272万元,增长61.35%。收支相抵,收大于支53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70万元,增长5.76%;支出5850万元,增长6.56%。收支相抵,收大于支2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市和市直预算草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安排体现了促发展、保运转、惠民生的基本理念,积极稳妥,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直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直2013年部门预算。

三、为更好地完成2013年财政预算,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一是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2013年市直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定额标准,规范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行为。三是市直财政支出在保运转、促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卫生、社区建设、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投入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2013年要重点抓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考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积极培植财源和强化依法征收管理。一是市直财政要进一步整合支工、支农、科技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壮腰工程建设。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有市场,高附加值,高利税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二是要依托荆州开发区和承接产业转移两块国家级金字招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切实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四是财税部门在搞好税源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税费征管。在强化骨干税种征收的同时,要加大对小税种征收、稽查力度,坚持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财政预算的法律约束力,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市直预算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及时下达各部门执行。预算执行要实行严格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严禁非税收入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同时预算的变更要按法定程序办理。二是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