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公正裁判案件,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2年,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61件,审结347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理各类案件24784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共审结刑事案件1639件,判处罪犯251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78人,限制减刑5人。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暴力、涉黑、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慎用轻缓刑。依法判处杀害京山企业家顾某的被告人熊刚、刘燊豪死刑,依法审理了雷磊等17人、裴彬权等18人、黄飞等19人的涉黑大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036人。

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市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200件,诉讼金额10.89亿元。审结买卖、建设工程承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934件;借款、保险、担保等金融案件2798件;企业破产案件23件;房屋买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建设工程纠纷176件;知识产权案件58件。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5449件;劳动争议案件250 件;侵权案件6456件;农村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198件。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9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2件。严格审查行政机关提出的征收申请,依法、稳妥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得到司法救济。

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市办理执行案件1627件,执结标的额7.16亿元,执结率70.6%。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的集中清理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清理金融债权案件227件,执结109件,执行标的1.34亿元。执结了市工商银行与天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金融企业收回债权5000万元。建立健全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探索司法拍卖新路径,在委托拍卖工作中首次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确保司法拍卖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拍卖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注重社会效果,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印发《关于认真履行服务大局职责,为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实施“壮腰工程”的重大部署,精心审理事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裁定批准江湖生态公司重整计划,面对退市公司重整案无先例可循、审理协调难度大的问题,组成得力专班,多次往返北京、上海、深圳,与证监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办券商和相关法院反复沟通协调,完成2.92亿股的股权确定、划转工作,将相关案件一并协调到中院审理执行,战略投资方正按重整计划逐步向江湖生态公司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构建联系企业平台,畅通联系企业渠道,制定《关于联系重点企业的工作方案》,组成10个联系企业工作小组,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征集工作意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明确“六个不发生”的维稳工作目标,夯实裁判公正、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端正的维稳工作基础,明确准确预判、全面排查、注重化解、案结事了的工作重点,成立处置涉诉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限时化解工作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全面排查重点信访人员和矛盾纠纷。分类落实交办、化解、教育、帮扶、稳控责任单位、领导和个人,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借力破解信访工作难题。健全安保工作机制,加强对庭审现场、人犯羁押、枪支车辆、办公大楼和审判法庭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中院共排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27件,办结中央、省、市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65件、上级法院督办的信访案件37件,全年接访当事人1700余人次,处理来信228件次。

多措并举推进司法调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的意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全程运行、全员参与”的工作思路,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健全调解机制,总结调解经验,提升调解能力,规范调解行为,加大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全市通过调解、撤诉结案的民商事案件为17927件,调解、撤诉率达70%。高度重视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刑事和解工作,引导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谅解,调解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67件,调解履行金额658万元。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途径,通过建议行政机关完善、变更行政决定或者补偿相对人损失等方式,协调化解争议234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依法审查、确认非诉调解协议,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2910件。

三、突出第一要务,完善公正司法机制

全面开展审判管理。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落实审判管理办公室编制,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和专业审判管理队伍。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庭审监督、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违法审判和差错责任追究六大管理机制,审判绩效评估体系作用进一步彰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更新升级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司法统计系统和审判绩效考评系统,依托审判数据交换和流程管理平台,实现从单一结果管理向流程监督、节点控制、结果评价的动态监控转变,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呈现稳步提升态势,与2011年比,有15项指标向好,占可比指标的58%,特别是二审改判发回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实际执行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结案均衡度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认真组织“三项评查”。强力推进裁判文书、庭审和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解决突出问题,消除案件瑕疵,人人参与评查、人人接受评查,范围覆盖一、二、再审各类案件。全市共组织庭审评查774次,占开庭总数的20%;评查裁判文书23153份,占裁判文书总数的87.65%;对历年积累的44件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拉网式评查。通过坚持边评查边通报边整改,纠正了一批确有差错的裁判,推动相关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达到了找差距、补短板、促提高的预期效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200余人次参与评查,拓展了审判公开渠道。

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围绕量刑结果公正均衡、量刑程序公开透明的目标,将量刑作为单独程序纳入庭审过程,统一量刑方法步骤,统一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明确罪名的基准刑确定方法,突出量刑过程的公开透明,避免案情相似但量刑结果明显不同的问题,体现量刑程序的独特价值。通过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案件114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70%,反映办案质量的当庭认罪率、退赔退赃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得到提升。

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完成“立案信访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构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风险告知、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工作平台。洪湖市人民法院成立水上巡回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及时化解纠纷。全面推行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建成公众信息网站,即时公布司法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对52名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8.86万余元,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员发放司法救助款30.34万元。

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体现“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分案审理、法庭教育、心理干预、刑罚轻缓、判后矫正等举措,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统一交由专门合议庭审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 68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9人,帮助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融入社会。发挥审判资源优势,开展“少年法庭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学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宣传讲座,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规范减刑假释程序,严把减刑假释关,对确有悔改表现的1930名服刑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党建工作引领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助推审判职能充分有效发挥的作用得以体现。深入推进“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表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得到增强,领导班子和优秀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彰显。全市法院有8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完善法官定期培训制度,先后选送400多名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湖北法官进修学院举办的各类审判业务培训,选派13名法官参加荆州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对13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庭审观摩评议、书记员技能竞赛、优秀法律文书和精品案件评选、法警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开展理论研讨,法官撰写的19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

重视法官梯队建设。全市法院共招录法官后备人员和其他干警40名,充实了审判一线力量,改善了全市法院干警的年龄和文化结构,逐步缓解了困扰两级法院多年的队伍结构性断层问题。

突出反腐倡廉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演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构建审判质量管理、院务管理、纪律监督、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执行权分权和重大案件监督机制,加强对可能诱发不公、不廉风险的重点岗位和环节的防控。组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任命12名审务督察员,不定期在全市开展审务督察,重点整治不遵守司法礼仪、超期限办案、违规使用警车、违规接触当事人等问题,整肃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恶劣作风。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违纪违法人数明显减少。

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出台《文化建设实施细则》,加强组织推动,搭建有效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全面铺开涵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四大体系”共21个项目的法院文化建设工程。确定“尚法、慎断、理性、自强”八字院训和“忠诚为民、执法如山、求真务实、创先争优”十六字法院精神,培养法官崇尚法治的职业精神、心存良知的职业素养、心系群众的职业意识、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敬业奉献的职业风范。

五、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司法权力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荆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部署,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助推“壮腰工程”的实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协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中院关于刑事审判、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在报告的前期调研和审议中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旗帜鲜明地支持法院公正裁判,帮助法院排除干扰和阻力,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难题。市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组织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分赴人大各代表团,旁听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并将审议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印发全市法院贯彻落实。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座谈、观摩庭审,办结建议、提案3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制度,审慎对待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抗诉意见和检察建议,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14件。

各位代表,2012年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和人民以及社会各界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少数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社会效果不好;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发生,有的案件裁判结果并无不当,但程序和文书瑕疵较多;少数法官责任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纪律作风涣散。法院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诉诸法院的纷争增多,化解难度增大;部分当事人非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问题仍然突出,涉诉信访形势严峻。

各位代表,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为民宗旨,推进文明规范司法;深化审判管理,确保裁判公正高效;加强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为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十八大报告的鲜明主题和精神实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始终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统领法院工作,坚持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推动审判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法院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时代使命,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基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为责任,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保障,以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为突破,惩治犯罪,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努力完成新时期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

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坚持宽严相济,严厉打击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自觉地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保障和服务市委的中心工作上来,精心审理事关荆州发展的各类案件,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妥善平衡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中的各方利益关系,助推“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参与、保障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案件裁判、司法建议,保障、引导、促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沿着法治轨道前行。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高度关注民生,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劳动保障等各类案件。积极配合“大调解”格局的完善,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和派出法庭建设,充实基层审判力量,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小额债权速裁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群众更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快捷地参与诉讼、更真切地体会司法温暖。继续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大排查、预防、调处力度,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推进司法公开,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引导诉讼主体理性对待司法,维护法治尊严。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拓宽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见证、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要以奋发有为的信念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制度,厘清职能,深入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的办案质量评查机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同步整改。重视审判效率管理,合理配置力量,科学调度工作,推进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监控,把握办案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保持法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法官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建立学习常态机制,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审务督察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坚决查处不公、不廉行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群众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注重文化建设,弘扬法治文明。加强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培育法官的文化自信和自觉。注重司法人文关怀,用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享受诚信守法带来的尊重,进而增进司法认同,坚定法律信仰。加大对不诚信、不守法行为的制裁力度,培育社会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实际行为推动法治文明形成和法治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心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推进荆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