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焱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实施“强素质、强管理、强科技”工程〔1〕,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自觉服从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完善、认真落实服务措施,为“壮腰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24人,提起公诉89人,保障市场主体正常有序经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等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13人,服务“创新湖北”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查办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42人,有效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和坑农害农犯罪,立案侦查发生在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农村水泵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64人,促进“三农”建设。深入南水北调、盐卡港、江南高速等重点工程,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保障“工程优质、员工优秀”。强化对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的诉讼监督,为经济发展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服务发展成效。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服务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四进四访”、“四联四助”、“三万”等活动,建立联系点,发放联系卡、监督卡,主动了解群众、企业所思所想,积极为群众、企业排忧解难。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注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方式方法和分寸节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努力维护企业形象、产品声誉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治安状况满意度、公正执法满意度。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人,提起公诉2526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强奸等犯罪嫌疑人272人,提起公诉276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经营、操纵“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提起公诉40人。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220人,决定不起诉47人,对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努力促成刑事和解。坚持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联合接访、视频接访等制度,加强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应用,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办理群众信访496件次;对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5件案件,退还与案件无关的扣押冻结款物200余万元;对21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发放救助金70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按照高检院关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派驻检察室、检察服务站、检察巡回服务组建设,面对面做好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35件,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帮助被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网络社会”管理,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诈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各类犯罪,努力净化网络环境。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40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5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3人。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17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人。加大追逃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人。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

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部门协作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不断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和规范办案的能力。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召开荆州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委员会第二届代表大会,聘请23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协助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的分析,向发案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1件。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16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1568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送廉政文化到工地”活动,组织拍摄廉政宣传短片,市检察院制作的《廉字歌》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评选中分别荣获二等奖、特等奖。

四、全面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32件,监督立案104件;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22件,监督撤案121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纠正漏捕191人,纠正漏诉204人。

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9件,法院审结9件,其中,改判6件,发回重审3件。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9件,立案163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29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4件,法院审结11件,其中,改判7件,发回重审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被采纳45件;对21件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防止罪犯逃避刑罚制裁,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1人次。

五、认真落实检察改革措施,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

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管理为重点,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部署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建设,启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506件次,书面纠正298件,提出检察建议126件,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9人,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60件97人,已移送起诉29件57人。强化诉讼监督机构建设,单独设置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推进“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相分离”。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开展简易程序出庭、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等试点工作,为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积累经验。

强化自身管理。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各项执法办案活动实施源头控制、检查考评、统筹管理,推进“案件办理职能和案件管理职能相分离”。推行内部整合改革试点,江陵县院将原有科室整合为五个部门,实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依靠检察技术、司法警察为自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警务保障,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2〕,促进文明执法和安全办案。在强化执法管理的同时,研究出台《荆州市检察机关“‘强管理’工程”五年工作规划》,积极促进传统管理向文化管理转变。成立荆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建立院史陈列室,构建多层次检察文化建设平台。

六、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通过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促进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组织“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演讲比赛、岗位读书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道德,始终保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本色。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制定《荆州市检察机关“‘强素质’工程”五年工作规划》,明确队伍素质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反贪污贿赂、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技能培训5期。突出加强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实行“每日一题”、“每周一讲”、“每旬一刊”、“每月一训”、“每季一查”、“每年一考”的学习培训办法,并采取“检察官教检察官”教育培训模式,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为新法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能力基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定廉政“风险点”,加强风险分析、监控和管理。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检务督察65次,发出督察通报65期,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加强促进规范文明执法的“倒逼”机制建设,实行办案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讯问室“强制物理隔离”〔3〕等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加强执法管理和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检察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出台《荆州市检察机关“”强科技”工程”五年工作规划》,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和侦查指挥、证据收集等办案装备建设。努力改善基层队伍结构,为基层检察院招录38名检察人员,选派3名市检察院中层骨干到基层任职,做到重心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人才在基层培养。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健全完善科学考评机制,帮助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市院专门印发文件,对贯彻落实2012年全市“两会”精神进行全面部署;系统梳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逐项整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进选任方式,调整监督范围,新选任和确认人民监督员61名,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7件20人,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不同意意见,检察机关全部采纳。完善检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在执法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检察工作,推动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大局中来谋划,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始终按照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必须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必须始终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难题,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不竭动力;必须始终注重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基础。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队伍保持了良好精神状态,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其中,马俊镠同志光荣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并荣获“湖北省法治建设特别贡献奖”,杨旻同志荣获湖北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的结果,是其他政法机关配合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态势与市委确定的发展目标,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更高期盼还有差距;一些检察人员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的能力不强,一些环节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充分和有效,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有待改进;高层次、骨干型人才数量不足,做好新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的能力不强,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检察人员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比较淡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仍然存在,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检务保障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在执法要求日益严格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背景下,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还需不断加大。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2013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壮腰工程、振兴荆州的发力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目前的形势,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实现“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为目标,以“强素质、强管理、强科技”为手段,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荆州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着力抓好服务大局工作。围绕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调整完善服务大局的思路、重点、措施,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等关系,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做到办案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办案中慎用强制措施,办案后认真跟踪预防,为全面实施“壮腰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着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充分履行批捕、公诉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重点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职务犯罪预防措施。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着力抓好社会管理创新。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着力点,以延伸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项目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民生检察工作,坚决根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顽症”,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促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建设。

第四,着力抓好检察机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坚决落实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以检察管理为重点的检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以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来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第五,着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继续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把检察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促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全员培训、分级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快培养检察业务专家和专门业务人才。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壮腰工程,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强素质、强管理、强科技”工程,简称“三强”工程,是市检察院党组着眼“打基础、管长远”而在2012年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目前,市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出台《荆州市检察机关“‘强素质’工程”五年工作规划》、《荆州市检察机关“”强管理”工程”五年工作规划》和《荆州市检察机关“‘强科技’工程”五年工作规划》。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据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看审分离、审录分离,是指在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审讯工作和看守工作、录音录像工作分别由不同的检察人员担任,保障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安全、规范进行。

〔3〕强制物理隔离,是检察机关为适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以物理方法(一般采用隔离栅)将讯问人与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分隔开来,避免二者之间身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