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荆州市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2012年10月30日至31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幸正荣、邹崇炎、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3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曾庆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庆祝所作的《荆州市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关注民生、优化服务、夯实基础”的总体思路,统筹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做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乡镇“大调解”体系建设和提升“一感两度”(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公正执法满意度)等三项重点工作,措施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有力推动了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和谐荆州建设。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严格落实社会管理责任,加强调研和探索创新,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把财力更多地投入到基本民生领域、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问题,制定目标、列出项目、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力争每年能办成几件民生大事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进一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狠抓源头预防,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出台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减少和避免严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产生。不断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扎实开展常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及时总结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来的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建好、用好综合管理和专业服务信息平台,大力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切实把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警务紧密结合起来,与群防群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础。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突出治安问题大力开展排查整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特殊人群服务救助,妥善解决好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及严重伤残吸毒人员关押等问题。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和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覆盖重点路口、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一感两度”。

五、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构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管理向服务转变、服务向基层延伸”综治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公共服务、公共管理职能下沉,加大保障力度,建强社区队伍,使社区更好地承担起服务管理职责。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沟通、联系、缓冲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社会问题社会化解决。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