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庆祝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今年以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荆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关注民生、优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统筹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乡镇“大调解”体系建设和提升“一感两度”(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公正执法满意度)三项重点工作,城乡两个区域的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一)以“民生福祉”为着眼点,推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三大体系建设

1、建立“全民共享,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08笔1.52亿元,组织开展创业培训71场4321人,扶持3610人实现创业,并带动11230人再就业;统筹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5311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340人,其中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7917人,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跨地区转移就业33623人;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4246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256.41万元;积极争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58万元,对8个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集中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7月,我市被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2、建立“城乡统筹,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探索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一条龙”工作模式,巩固城乡低保动态下的应保尽保,中心城区低保标准由300元/月提高到340元/月,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450元/月提高到51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到1680元/年,全市城乡低保人数分别达到13万人和19万人,年内共发放低保资金3亿多元;全市“五险”参保人数达到385.78万人次,新增扩面10.09万人次;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2.82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0%,年底将实现全覆盖;医疗、工伤和生育三大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积极建设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248万元,先后为4万余人提供了医疗救助。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成保障住房任务11387套,其中,中心城区完成3606套。

3、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启动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新馆等市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投资建成了116个农村新社区,投入1.3亿元新建、改扩建了2240个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638个农村商贸服务站点,1008家农资超市(综合服务社),902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投入项目资金6500余万元建设公办福利机构,引导、支持和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活动现场会在沙市区召开。积极推行残疾人群和弱势群体服务受惠新政,免费为贫困残疾人、白内障患者、残疾儿童实行治疗,70名贫困下肢残疾人、100多名白内障患者、200多名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免费救治。为需要法律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事项85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900余件。大力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提升行动,投入资金3350万元,对中心城区24个社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美化、优化了城市环境。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430人次,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二)以“社区网格化”建设为载体,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

全省“宜昌会议”后,荆州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资源“集成”、服务力量“下沉”的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地在全市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有效推动了“管理向服务转变、服务向基层延伸”。

1、资源“集成”,打造“科技网”。全面整合9个市县区、136个部门基础信息,实现资源的交互共享;全面整合“市长热线、党报热线、行风热线、E线民生”等7大民意诉求渠道,实现民生问题“多渠道反映、统一归口受理、分流限期办理”。依托电子政务网,投资6000多万元,自主研发集处理、服务、管理、创新于一体的16个应用系统,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市县有中心、街办有分支、社区有终端、网格有E通”的四级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的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目前,1100平米的中心平台已竣工,共划分指挥区、办公区、会议室、机房和电视直播间五大功能区域。

2、服务“下沉”, 夯实“责任网”。从调整社区建制、规范社区管理、提升社区功能入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按照每个社区3000户左右的标准,对全市社区建制进行了建国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为网格化建设提供基础性和源头性保障。中心城区社区由原来的140个调减为现在的92个,调整幅度达到了30%,所有撤并社区干部、协管员、自聘人员统一纳入网格员队伍管理。全市按照“尊重传统、便于管理、街巷定界、动态调整”的原则和每个网格300—500户的标准,将城区划分为1221个网格;按照“一格一员”的要求,采取社区干部、协管员转岗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途径,转岗693人,公开招录528人。网格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合同,购买相关保险,明确工作职责和待遇标准,形成了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按绩取酬的管理机制。通过对网格员进行大规模培训,中心城区619名网格员已正式挂牌上岗,成为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服务居民的“咨询站”、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权往基层放、劲往基层使”的社会管理局面。

3、管理重组,编织“和谐网”。社区网格员每天深入街头巷尾,收集民情民意,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凡不能解决的民生诉求和各类纠纷,网格员通过“社管通”上传网格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逐级上报、联动处理,在系统中以红、黄、绿灯的形式进行预警和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城市管理和应急能力。全市通过建设社区服务站、人机交换的自助服务和实体化的社区综合服务系统,全面打造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过去,社区居民要到部门、街道办事、查询信息,现在不出社区就能实现,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全程化”、“便捷化”和“组团式”的服务。

4、运行重生,创新“监督网”。率先开办荆州电视台社区频道,把网格管理搬上荧屏,通过电视直播的形式向群众生动展现网格化管理运行过程,实现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由封闭运行向公开监督的转变。在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开辟演播区,使电视台采编播系统与网格管理指挥系统有效对接,打造“电视问政”平台,倒逼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

目前,全市市、县两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已有效对接,综合管理和专业服务的信息平台已成功启用,城市管理、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社会管理全覆盖、公众诉求全响应。

(三)以“大调解”机制建设为抓手,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把握矛盾纠纷特点,深入开展乡镇“大调解”工作。

针对农村社会管理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和乡镇进行了积极实践。石首市调关镇推进“大调解”工作,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全镇连续6年“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上访、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调关镇的探索实践表明,现阶段的矛盾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提升调解能力和效力来化解。推进乡镇“大调解”,切合农村实际,符合群众意愿,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上述思考,我市将推进乡镇“大调解”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专门举办了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500余人参加的“全市创新社会管理暨推进乡镇‘大调解’工作培训班”,作出了“学习‘调关经验’,推进乡镇‘大调解’工作”的部署,形成了推进“大调解”工作的社会氛围。

2、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和工作平台。“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由“大调解”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基层工作网络(含纠纷信息员)组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纵向构建“镇—村—组”三级网络体系;横向整合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力量和工作资源,变单一部门负责制为多部门合作机制、变单一调解方式为多种调解方式联动,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具体架构上,各乡镇建立党政主导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大调解”工作;由乡镇综治办牵头,依托司法所或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公共服务站建立“大调解”中心,作为工作机构和应对群众诉求的窗口平台,实行5+X(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加其他相关部门)模式联动;在村级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调委会),村以下依托村民小组、“十户联防”、治安中心户落实调解信息员;在民生任务重、矛盾纠纷多的部门和行业设立行政调解室或行业性调解组织,将“大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层面。目前,全市126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已全部按上述架构建立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二是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大力开展纠纷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赋予“大调解”中心以“矛盾纠纷分流指派权、调处力量调度权、检查督办指导权、责任追究建议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对所有矛盾纠纷由“大调解”中心“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一揽子解决问题;对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调委会)明确“排查、报告、调解、回访”四项职能。在日常工作上,除落实窗口接待接访工作外,各地按照“滚动式开展排查,多层次查找隐患,全方位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坚持乡镇半月一排查,村一周一排查,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严格有纠纷报纠纷、无纠纷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推动“大调解”由坐堂受理向上门服务、事后调处向事前排查转变。三是着力推进制度创新,严格规范工作管理和考核考评。修订完善《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制度》和《荆州市社会矛盾化解层级管理办法》,明确分级分层次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将“大调解”工作既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又实行专项考核,把“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民转刑案件的下降率、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管控率、法院对调解协议的采信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下降率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等作为考核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督办,促进了“大调解”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推广“大调解”作法,扩大“大调解”工作成效。我市推广调关经验,乡镇“大调解”工作在全市各乡镇全面铺开,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大调解”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力量有机整合,改变过去各自为战的局面,增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针对性,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降低了当事人的化解成本。二是搭建了桥梁,凝聚了民心。全市126个“大调解”中心、3455个调解组织、1.5万余名调解员和5万多纠纷信息员坚持在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线,不仅直接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而且有效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大大拉近了干群关系,成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今年元至9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928起、调解率100%,成功调解10698件、成功率达97.9%,防止“民转刑”案件11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3件。全市有109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乡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占全市乡镇(街道、管理区)总数的86.5%。四是锻炼了干部,转变了作风。通过推进“大调解”工作,乡镇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意识得到增强。特别是在面对面服务群众过程中,通过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实践,增强了基层干部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本领,干部的政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四)以提升“一感两度”为目标,实行打防治并举,增强政法综治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提升公众安全感、治安状况满意度和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是当前政法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提升“一感两度”工作高度重视,从分析原因入手,从主观上和工作中反思薄弱环节、症结所在,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具体措施,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

1、加大严打整治工作力度,以扎实有效的行动取信于民。一是针对刑事案件特别是侵财型案件居高不下,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强势启动“破案会战”。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破案会战”;在建筑工程领域组织开展了对砖砂石霸专项集中打击行动;重拳出击开展反扒专项行动,抓获扒窃违法犯罪嫌疑人40余人,中心城区扒窃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7%;启动“打击飞车抢夺”的专项打击行动,破获“飞抢”案件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飞抢”案件发案9月环比下降70%。截止9月底,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54起(其中命案发33起,已破31起,破案率为93.9%),破案总数同比上升201.9%,打击处理3666人,同比上升122.9%、起诉、判决黑恶势力团伙3个,在侦黑恶势力团伙15个,打击处理增长率位居全省第一。二是针对治安秩序混乱的问题,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复杂区域专项整治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排查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674个(处),确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671个(处),对其中79处实行挂牌整治,目前,已督促整改372个(处)。如江陵县查处“三堵三闹”问题成效明显,省综治动态在全省转发;洪湖市治“三闹”,成效显现;松滋、石首等地集中开展了查禁“毒赌黄”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成功破获部督、省督贩毒大案;沙市区对“城中村”的治安问题和拉人头“传销”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荆州区针对老南门和新火车站周边治安秩序混乱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设立校园警务室481个,校园周边治安岗亭130个,对全市网吧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取缔了一批“黑网吧”;整顿学生读物市场、查缴了一批违禁有害卡通画册、淫秽光盘、淫秽“口袋书”、“粗口歌”等非法出版物;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清理、关闭了一批中小学校周边的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经营性网吧、彩票投注点及成人用品商店,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2、织密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全力提高社会防范能力。一是强力打造“六网一圈”建设。健全公安专防网。全市公安机关以“屯警街面、压降发案”为主线,围绕“见警率、出警率、管事率、抓获率、满意率”不断创新巡逻防控勤务机制。健全社区防控网。按照“一区一警”的要求,选调民警充实社区民警岗位,形成了以公安民警为主体,社区综治员、联户联防人员、保安、巡逻人员为重要辅助力量,群众参与,多层次联动的治安防范队伍。健全单位内部防控网。督促内部单位按照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健全内保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减少内部单位的发案。健全视频监控网。2008年以来,全市已建成治安视频监控一、二级平台10个(中心城区4个),完成公安可控(A类)摄像头 4645个(中心城区506个),社会面(B类)摄像头3.6万个,构建了覆盖全市重点目标、重要部位和主要街道、繁华路段、公共复杂场所、案件多发区域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健全区域警务协作网。进一步完善了荆州与相邻的宜昌、荆门、潜江等地和邻省湖南省公安机关的“打防控”协作制度,通过警务协作,定期通报交流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现了共同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的目标。健全虚拟社会防控网。以“适时监控、落地查处”为主线,对重点网站和重点论坛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涉及荆州的热点问题和敏感事件,并第一时间协同相关部门对重点人进行落地查处和治安管控,确保了虚拟社会的安全有序发展。健全环城治安封堵查控圈。分别在市际、县际的重要通道设立治安检查站、治安卡点,遇有重大节庆和重大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安排民警实行全天候武装值守,构建了环绕城市外围的治安查堵防线。二是探索以“联防互助”为基础的城乡社会管理信息化模式,推进“管理向服务转变,服务向基层延伸”综治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市综治办与市移动公司密切配合,先后在监利、松滋和沙市区开展了手机“十户联防”互助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在监利、松滋等部分乡镇已取得明显成效。这项试点的开展,既可实现村居邻里间的“联动互助”,健全基层治安防范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排除治安隐患,同时也为基层综治维稳信息化平台建设、综治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奠定了基础。日前,新华网、中国改革报、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已对此作了专题采访报道。下一步,我们将在进一步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三是推进“五无”村创建和村治调主任“百日工作制”。结合乡镇“大调解”机制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村级“五无”创建(无刑事案件、无偷盗行为、无涉毒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无邪教活动)活动,全面推行村级治调主任“百日工作制”。截止目前,这两项活动已在全市各乡镇村居全面推开,活动的开展既调动了广大治调主任的工作热情,同时,也提高了农村广大村民对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及参与率。四是推进治安保险业务的开展。社会治安保险业务从2010年7月在我市开展试点以来,全市社会治安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群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全省治安保险推进会议后,我市所辖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9月底,全市已有近30万户村、居民参保,投保金额达570余万元,占今年进度计划的95%,目前已理赔475案,理赔金额达165.24万元,进一步拓展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上半年在全省“一感两度”电话测评中,我市公众安全感、治安状况满意度和公正执法满意度分别达到90.49%、89.47%和82.62%,同比分别上升5.35、4.61和2.2个百分点。

(五)以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为杠杆,构建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

今年2月下旬,我市已完成“荆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更名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明担任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以及检法两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副主任由原来的4人增至8人,综治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43家增设至57家,分别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和市综治委文件下发了更名通知和《荆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荆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重大决策,确定工作部署”的工作职责,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市及各县市区的社会管理的总体工作格局,细化了各级政府相关牵头单位和具体职能部门的责任,增强了各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观念和履职意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综治委原有的6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新成立了市综治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法规政策工作”两个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健全日常检查督办和量化考评方面,今年我市结合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综治责任单位负责人综治工作联系点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对综治成员单位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跟踪管理及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综治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综合维稳职责的述职报告制度,加大了综治工作的奖惩兑现力度,有效地激发了各级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职责的积极性。

二、当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荆州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保持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力度不够。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亟待完善;政府职能亟需转变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社会管理没有形成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情报预警机制、警务运行机制、部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二是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刑事犯罪处于高位运行,今年前9个月,全市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侵财性案件、毒品案件均有较大幅度上升。这一方面说明我市公安机关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破案会战”成果显著,同时也要求我们在加强社会治安管控上仍不能掉以轻心。同时,还存在刑释解教人员有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社区矫正工作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面临着较大的阻力和困难;新型毒品发展快,吸食隐蔽性强,吸毒人员呈上升趋势。

三是各类社会矛盾问题仍很突出。因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突出,矛盾化解的进度缓慢,信访维稳形势严峻;另外,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患纠纷等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仍然较多。

四是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力度不足。社会管理手段和方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亟待改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协调机构力量配备和财力保障比较薄弱,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十二五”期间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的原则,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社区建设、认真解决好民生民本问题等相结合,从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从而使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密集部署以“破案会战”为龙头的各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一是全力攻命案。坚决实现命案必破。二是重拳打黑恶。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团伙性犯罪,建立黑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黑除恶的积极性。三是持续反盗抢。针对入室盗窃等侵财性案件高发态势,加强一级巡逻控防,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对易发案地段加强蹲守、巡逻、盘查等防控措施。四是教育强指导。加强对临街门市和小区住户的安全教育,控制案件高发势头;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五是联控保民生。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

(二)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重点排查涉及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建设潜在矛盾纠纷,加大调处力度,防止矛盾升级转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及维稳形势,掌握维稳主动权。深化“大调解”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政策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对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有充分而广泛的民意表达,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二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变流动为活力,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人口中存在的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 。三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体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建立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健全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新闻宣传和网络信息工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和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打造社会管理创新综合示范点,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试点工作格局。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探索多元化的社会管理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顺应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积极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包括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机构、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站(点)建设,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保障人员、经费,配齐装备设施,组建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覆盖社会各个领域的群防群治队伍,完善和落实有利于稳定基层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政策。加强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把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不断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